为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高质量实施提供法治支撑河北省司法厅扎实推进京津冀行政立法协同
京津冀协同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十年来,立法作为法治建设的源头环节,发挥着重要的引领推动作用。河北省司法厅坚持把行政立法协同作为服务保障京津冀协同发展的重要切入点,主动谋划作为,构建合作机制,深化协同协作,努力为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高质量实施提供有力的法治支撑。
健全机制推进项目联动
2021年1月7日,京津冀三地司法厅局召开京津冀司法行政协同发展工作视频会,会上签订《京津冀行政立法区域合作协议》;2023年6月15日,三地司法厅局签订《服务保障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合作协议》;就《河北省消防条例》立法,河北省司法厅分管领导带队赴京津调研学习……
协同立法过程中,京津冀三地司法厅局共同开展立法调研座谈交流20余次,通过互派学员参训、远程视频培训等多种形式进行实务培训10余次。河北每件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都征求了京津司法局的意见,累计征求意见90余次,使三地立法意见得到充分沟通、形成高度共识。
近年来,河北省司法厅积极推动完成多件协同立法项目。今年立法计划中,政府规章后评估、促进京津冀文旅融合发展、北京大兴国际机场临空经济区管理等3件协同项目正在积极推进中。
精准设计协同立法内容
交通一体化,是京津冀协同发展的骨骼系统和先行领域。在《河北省公路条例》《河北省铁路安全管理规定》《河北省民用机场管理条例(草案)》中,均设置京津冀协同相关内容,为三地交通一体化提供法治保障。
针对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问题,三地协同立法的《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设置“区域协同”专章。2019年以来,河北省政府向省人大常委会提交的地方性法规议案和出台的省政府规章中,越来越重视增设京津冀协同相关内容。其中,39件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中均设置了京津冀协同专章或专门条款。
京杭大运河是具有2500多年历史的活态遗产,流经北京、天津、河北等省份。京津冀三地出台《关于京津冀协同推进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的决定》,为协同推进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提供制度支撑。
拓展广度深度助力发展
社保卡是国家民生服务的基础性载体。今年9月,京津冀三地人大常委会相继通过《推进京津冀社会保障卡一卡通规定》。河北紧贴工作实际,在应用项目和应用场景设定方面增加个性化内容:鼓励通过社会保障卡发放工资、助学金和奖学金、查询和提取住房公积金等。
《河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规定,破解制约经营主体发展的区域性体制机制障碍,共同营造京津冀一流营商环境;《河北省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条例》规定,完善案件移送、联合调查、协助执行、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推动专家智库、数据信息、服务机构等资源共享;《河北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要求,推动京津冀数字经济协同发展……
从生态环境保护、交通一体化到优化营商环境,从历史文化遗产传承保护、协同创新到社会事业公共服务,京津冀政府协同立法的广度和深度不断拓展,逐步实现由“松散型协同”向“紧密型协同”、“机制建设协同”向“具体项目协同”、“单一立法项目协同”向“全方位协同”的转变,为协同立法绘制出可行性发展路径。
原文链接:http://sft.hebei.gov.cn/system/2024/11/08/03031474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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