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山法院召开打击拒执犯罪新闻发布会
11月7日,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法院召开打击拒执犯罪新闻发布会,公开宣判一起拒执罪案件,并通报惠山法院打击拒执犯罪相关工作情况。
上午9点半,惠山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案,并当庭以被告单位B轴承公司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以被告人熊某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2022年5月11日,惠山法院对申请执行人A科技公司与被执行人B轴承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出具了民事调解书,后因B轴承公司未按时履行法定义务,A科技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标的人民币14万元。惠山法院作出执行裁定书要求B轴承公司履行全部义务。2022年9月16日,双方签订执行和解方案协议。同日,法院查封B轴承公司某型号压力机1台。然而,B轴承公司法定代表人熊某明知公司该型号压力机被法院查封的情况下,仍将该机器变卖给他人,将所得款项人民币196000元用于公司日常经营。
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单位B轴承公司、被告人熊某已履行全部还款义务。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单位B轴承公司、被告人熊某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被告单位B轴承公司、被告人熊某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自愿认罪认罚,可从轻处罚。被告人熊某的犯罪情节及悔罪表现具备适用缓刑的条件,可宣告缓刑。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新闻发布会上,陈瑜副院长简要介绍了惠山法院打击拒执犯罪的相关工作情况及下一步工作打算。打击拒执犯罪,是维护法律尊严、树立社会诚信的重要手段,是及时兑现人民群众胜诉权益的有力抓手,是推进“切实解决执行难”的必要举措。在区委政法委的领导下,惠山法院深入贯彻落实省委政法委关于集中开展打击拒执犯罪行为专项行动工作部署,深入联动、密切协作,有效遏制了抗拒执行、逃避执行、规避执行、妨碍执行的现象,取得良好效果。
一是坚持依法严惩,确保打击拒执犯罪成效。常态化开展打击拒执犯罪专项执行行动,依法用好各项强制措施,有效震慑失信被执行人。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充分发挥刑罚的预防、教育、惩处功能,因案施策,确保打击拒执犯罪精准度。
二是畅通诉讼渠道,拓宽打击拒执犯罪路径。坚持公诉、自诉两手抓,加强与规范拒执罪自诉程序的释明引导与立案审查工作,畅通当事人自诉渠道,建立公诉、自诉双规并行,相互促进的打击拒执犯罪诉讼模式。
三是强化内外联动,凝聚打击拒执犯罪合力。对内加强立案部门、刑事审判部门、执行部门之间的衔接配合,实现办案人员与办案节点的全流程对接。对外加强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的对接联系与协调沟通,统一拒执罪的立案标准和办理流程,依法及时有效打击拒执犯罪。
四是加强宣传引导,浓厚打击拒执犯罪氛围。执行过程中对被执行人开展精准普法,释明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法律后果,引导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定期发布打击拒执犯罪典型案例及工作动态、组织被执行人旁听拒执罪案件庭审,营造打击拒执犯罪的强大舆论氛围。
下一步,惠山法院将继续保持打击拒执犯罪的高压态势,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密切部门协作、提升工作质效,为推进社会诚信建设、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法治保障。
原文链接:http://www.jsfy.gov.cn/article/10162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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