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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辽市司法局以“三抓”聚“三力”不断提升新时代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水平

时间:2019-11-13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 作者:佚名 浏览量:

  

  近年来,通辽市司法局持续抓实阵地、队伍、职能“三项建设”,不断提升新时代司法所硬实力、战斗力、内核力,有效增强司法所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彰显了基层司法行政“小窗口”维护社会稳定“大格局”的重要作用。

  抓牢阵地建设提升“硬实力”

  扎实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三年行动,召开新时代司法所工作调度会,对做好司法所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组织司法所长参加全国、全区司法所长示范培训班。实施司法所分类建设,对司法所启动调研摸底工作,按照人口数量2-3万,5000-2万,5000人以下对司法所进行统计划分,不断推动管理工作科学化、精细化。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开展相对薄弱司法所提升工程,全面梳理相对薄弱司法所组织机构、人员力量、队伍素质、基础设施、工作落实等相关情况和存在问题,着力推进相对薄弱司法所达到自治区一级司法所标准,让基层司法所适应新形势、完成新任务。

  抓好队伍建设提升“战斗力”

  切实加强对基层司法所队伍建设和培训工作力度,开启实战化调解培训新模式,联合呼伦贝尔市举办调解员大赛,并以线上同堂视频培训形式实现对全市9018名人民调解员培训全覆盖,全面提升司法所工作人员政治素质、业务知识、岗位技能。认真落实《通辽市基层司法所考核办法(试行)》,以考核工作为指挥棒指导工作,增强考核结果的公平性和权威性。同时,加强结果运用,逐步形成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良好局面,有效增强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目前,全市司法所持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57人。

  抓实职能发挥提升“内核力”

  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主动适应基层社会治理新要求,严格履行司法所在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公共法律服务等方面的职责任务,积极推进基层法治建设。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常态化落实矛盾纠纷定期排查机制,切实将矛盾纠纷防范在源头、化解在萌芽、解决在基层。统筹开展石榴籽调解品牌创建工作,推动全市大调解工作发展进步,为筑牢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作出积极贡献。年初以来,全市各级人民调解组织调解案件9729件,调解成功9653件,涉案金额4.5亿元,调解成功率达99.2%。


原文链接:http://sft.nmg.gov.cn/sfyw/jcgzdt/202411/t20241115_260971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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