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河区:搭建互助“爱心桥” 探索社矫教育“新路径”
时间:2019-11-13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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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东河区司法局始终秉持“以人为本”工作理念,在严格管理的同时兼顾温度,真正从社区矫正对象最底层需求出发帮助他们树立健康的社区矫正认知和心理。
生活贫困让社矫之路“愁云惨淡”
社区矫正对象李某,因犯失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期5年执行。一直以来,李某都以务农为生,妻子的健康状况也不好,家中生活清贫。2022年,其子去世后家中的生活状况更是雪上加霜,夫妻两人靠着种地、低保过活,但务农并非旱涝保收,今年年景不好地里还有亏损,这对于李某夫妻二人无疑是不可承受的损失。
公益帮扶免社矫生活“后顾之忧”
李某入矫以后,东河区司法局一直关注其生活状况,在严格管理的同时尽可能多的给予其帮助。在了解到李某今年的情况后,社区矫正大队考虑到入冬后李某可能会面临更多的生活困难,结合东河区社区矫正公益教育活动,由社区矫正一中队向其他社矫人员发出倡议,号召社区矫正人员为李某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以实际行动践行社会责任,伸出援手,为身处困境的李某提供温暖与支持。
倡议发布后受到了热烈响应,社矫人员纷纷为李某捐赠了钱物。其中,社区矫正对象王某为两位老人买去了过冬的米面油,社区矫正对象陈某到老人家中探访并捐款3000元。这次的互助行动是一场公益与教育的“双向奔赴”,既帮助李某渡过难关,让社区矫正对象看到了社会的温暖,体现了社区矫正的救济价值,也让其他社区矫正对象在公益中感受到了自身的价值,发挥了社区矫正的引导作用。
原文链接:http://sft.nmg.gov.cn/sfyw/jcgzdt/202411/t20241115_260968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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