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政策法规网!
政策法规网

首页

当前所在:网站首页> 资讯速递 >正文

【勇“蒙”精进】司法护航五大任务 | 回应人民群众新期待 这家法院给出了怎样的答案?

时间:2019-11-13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网 作者:佚名 浏览量:

  

  坚持问题导向

  紧盯目标任务

  层层压实责任

  呼伦贝尔市新巴尔虎左旗人民法院

  以更加务实的举措

  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的新需求 新期待

  新巴尔虎左旗地处祖国边疆,毗邻俄蒙,维护北疆安全稳定、守护社会公平正义是新巴尔虎左旗法院在新时代新征程上的重要使命。近年来,新巴尔虎左旗法院找准发挥司法职能与服务地方大局切入点,凝心聚力办好两件大事,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为筑牢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注入强劲动力。

  深挖弱项短板提升审执质效

  新巴尔虎左旗法院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主题,坚持把发挥司法职能作用与服务地方经济大局相结合,以司法数据分析研判会商为引领,以问题为导向,以数据为抓手,落实环环相扣的工作格局,针对案件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总结提炼出从收案、审理到结案流程全覆盖的案件办理方法,确保案件审理规范化、标准化。

  

  研究制定审执质效提升工作机制,制定职责清单、明确工作责任,截至目前,第一季度的10项弱项指标已有9项进入合理区间,整体呈现良好态势。充分利用诉前、诉中、执前保全措施,有效防止债务人规避给付义务,确保诉讼程序的顺利进行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能够及时履行。

  推进司法公开提升司法公信

  前段时间,为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在司法监督中的主体作用,让人大代表更直观的了解法院工作,新巴尔虎左旗法院邀请自治区人大代表嘎日迪参与一起民事案件的判后答疑工作,共同解答当事人的法律疑问。

  

  此次判后答疑工作涉及的案件,是一起普通的牲畜承包合同引发的纠纷,该案经法院判决由呼某(被告)应给付原告款项,后呼某未上诉,现案件已生效并进入执行程序,但呼某坚持认为该款应由案外人给付,自己不应承担责任,并表示要进行申诉,案件承办法官所属庭室庭长在充分了解呼某的心结后,对其提出的每一个问题逐一释法析理,将争议焦点予以深度剖析,引导呼某正确认识裁判结果,理性行使申诉权,最终呼某对裁判结果表示认可。

  嘎日迪代表见证了该案判后答疑的全过程,对法院广泛听取民意、自觉主动接受监督的做法给予充分肯定,并表示,法院将释法析理延伸到判后,将服务送到群众心坎上,让冰冷的法律条文体现出柔性和温情的一面。通过参与判后答疑工作,能够让代表更加深入了解法院的工作,既能实现对法院工作的监督,同时有助于让人民群众对司法产生信任与尊重。

  新巴尔虎左旗法院坚持“请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不断完善“代表委员+法院”民商事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及社会各界人士对法院工作的监督,做实做细代表委员联络工作,认真梳理代表委员意见建议,不断改进各项工作,有效回应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今年以来,邀请各级代表委员参观法院文化建设、参加座谈会、旁听庭审、见证现场执行35人次。

  善意文明执行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在执行白某某与内蒙古某房地产公司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中,新巴尔虎左旗法院第一时间查封并冻结了该房地产公司银行账户,通知其履行义务。房地产公司负责人称因账户冻结,无法按时发放务工人员工资,后续可能会引发劳务报酬纠纷,将造成不良影响且损害企业信誉。

  针对上述情况,新巴尔虎左旗法院向被执行人所在地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核实查证,并对该公司运转经营情况进行走访调查,得知该房地产公司是本地区招商引资企业,建设项目社会关注高。结合其运营状况,执行法官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多次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引导其协商更为合理的解决方案,最终双方达成和解协议,以该房地产公司名下一处房产履行还款义务,申请人同意法院解除该房地产公司名下银行账户冻结,在保障企业经营的同时,实现了申请人债权、务工人员工资发放和企业信誉维护的三方共赢,取得良好法律和社会效果,真正做到了案结事了、政通人和。

  

  

  新巴尔虎左旗法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聚焦涉金融、涉企、涉民生等重点领域案件,多措并举加大执行力度,严厉打击恶意失信行为,不断规范信用惩戒行为,提升强制执行的威慑力,依法巧用拘留、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等惩戒手段,以高压态势严厉打击失信行为。今年以来,已依法对133人次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5人次。通过开展“以人民为中心,助力诚信建设”“左执利剑,秋季攻坚”等专项行动,集中执结案件48件,执行到位金额161.99万元,确保做到集中执行有“速度”,执行举措有“力度”,保障民生有“温度”,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原文链接:http://gy.nmgfy.gov.cn/article/detail/2024/11/id/8186159.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政策法规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国信涉农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政策法规网 www.zcfgw.org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69940054,010-80447989,监督电话:17276752290,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huanbaofzxczx@163.com  客服QQ:2834255374 通联QQ:34047331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