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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宣传】@法院 你有新的“普法”订单!

时间:2019-11-13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网 作者:佚名 浏览量:

  

  近日,通辽铁路运输法院总有一间办公室晚上还在灯火通明。原来,这位担任通辽第四中学南校区法治副校长的法官接到了一份特殊的“课程订单”。通辽第四中学南校区围绕校园霸凌、盗窃、抢劫财物、打架斗殴、携带管制刀具等极易在未成年人群发生的违法犯罪行为,提出为孩子们开展一堂法治课。法官笑称,这可是祖国的未来,“备课”的压力不比办案轻呀!

  

  法官从案例引出授课主题“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从未成年人心理、生理发育程度分析未成年人容易走向违法犯罪的原因。通过一个个真实的案例向同学们讲述校园霸凌、盗窃、抢劫、打架斗殴的严重后果以及携带管制刀具的违法性。通辽第四中学南校区九年级200余名学生参加了普法课堂。同学们认真听课、主动提问、积极回答问题,共同与法治副校长探讨身边法律疑问。针对同学们的课堂互动情况,在授课的结尾,法官总结了青春期的孩子们极易犯的错误并给出了中肯的建议。

  

  授课结束后,通辽四中南校区德育处主任史宇航表示,此次普法课堂针对未成年人极易发生的违法犯罪行为做出了全面讲解,在同学们心中树立起知法、守法、敬畏法律的意识,对于九年级同学们的成长至关重要。

  通辽四中南校区副校长高坤表示,九年级的同学大多年满16周岁,已达到刑事责任年龄。通过本次讲座,希望同学们吸取案例中的经验教训,树立正确的法治观,做一名学法知法守法的好学生,远离违法犯罪道路。

  通辽铁路运输法院自开展订单式普法以来,高度重视普法“订单”的要求,针对性地准备授课内容,大大提高受众对普法内容的接受度和满意度,将普法宣传真正落到实处、讲到关键处。


原文链接:http://gy.nmgfy.gov.cn/article/detail/2024/11/id/818614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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