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新区法院召开第二批预担保企业保全白名单政策宣介会
时间:2019-11-13
来源: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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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践行善意文明执行理念,降低财产保全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影响,滨海新区法院紧紧围绕新区高质量发展支撑引领行动的司法需求,创新司法体制机制,创设预担保企业保全白名单制度,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复同意后,滨海新区法院积极开展该项试点工作。
今年上半年滨海新区法院组织开展了第一批预担保企业保全白名单入库评选工作,涵盖建筑工程、高端装备制造、进出口贸易、金融、高新技术等20家优质企业。自该制度试行以来,已累计为近10家企业在近70件案件中节约流动资金占用2亿余元,切实为优化辖区法治化营商环境赋能增效。
鉴于第一批试点工作取得的良好成效,为进一步扩大白名单范围,让制度红利惠及更多守信企业。滨海新区法院于今年10月探索开展第二批预担保企业保全白名单入库评审工作,并于11月14日在区政务服务中心组织召开第二批预担保企业白名单政策宣介会。
宣介会上,财产保全中心从制度的背景、出台目的以及在保护企业合法权益方面发挥的作用等方面开展政策宣介,围绕适用条件与范围、工作流程、惩戒与退出机制等8个重点问题,并结合制度运行以来的有效经验对企业关于下一步需要开展的工作进行了针对化解读。此次宣介会还邀请银行工作人员为企业解读了保函开具的具体流程与当前存在的业务形态。
据了解,预担保企业保全白名单制度是滨海新区法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十项行动”安排部署,助力推动滨海新区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下一步,滨海新区法院将持续以“预担保企业保全白名单”制度为切入,积极回应企业司法诉求,不断优化工作模式,持续为优化滨海新区营商环境贡献法治力量。
原文链接:https://tjfy.tj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4/11/id/821083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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