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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法院召开涉医保诈骗犯罪案件情况新闻发布会

时间:2019-11-13 来源: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浏览量:

  

  

  3月29日下午,和平法院召开涉医保诈骗犯罪案件情况新闻发布会,向媒体通报《2023年度涉医保诈骗案件刑事审判白皮书》并发布典型案例。多家市级三甲医院代表、区社区书记代表及众多媒体受邀参加发布会。

  发布会上,和平法院通报了涉医保诈骗案件整体情况,介绍了和平法院发挥司法职能作用,参与打击治理涉医保诈骗犯罪的主要做法。近年来,和平法院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打击涉医保诈骗犯罪的工作部署要求,高度重视医保诈骗犯罪审判工作,坚持全链条纵深打击,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依法加大涉医保诈骗犯罪惩处力度。同时,准确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确保罪责刑相适应,着力实现最佳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呼吁各方对此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引起足够重视,提示相关部门加强基金监管,携力维护国家医疗保障制度健康发展,守护好老百姓的“看病钱”“救命钱”。

  据了解,近年来,由于监管技术水平提升,监管部门通过“大数据”筛查出大量未发现的医保诈骗线索,移送至公安部门,医保局、公安等部门稽查力度增大,法院受理的涉医保诈骗案件逐年增多。2021年—2023年,和平法院共计审理涉医保诈骗案件318件,涉案总金额高达3523万余元,通过审理后追赃挽损金额2650万余元。

  

  从程序上看,适用速裁程序审理的医保诈骗案件为33件,占比为10.33%;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数为139件,占比为43.8%;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数为146件,占比为45.86%。超过一半以上的案件在实践中适用简易程序、速裁程序,一方面是基于公诉机关意见,另一方面对于案情本身较为简单、事实清楚、涉案金额较低的,在相对较短的时间内审理完毕,既是对被告人诉讼权利的保护,也是为最大限度最快速度追赃挽损。

  法院在审理这类案件中,始终全面贯彻罪刑法定、证据裁判原则,切实推进庭审实质化,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对医保诈骗犯罪的事实、证据和适用法律等问题进行深入细致的研究、分析,严格计算和区分涉案人员医保账户内的资金流向和转入转出记录,确保在案证据之间能够相互印证,足以排除合理怀疑,准确定罪量刑。对于涉案金额特别巨大的刑事案件,详细了解涉及被告人的犯罪年龄、家庭情况、认罪态度以及是否系偶犯、初犯,仔细研究分析被告人的主观恶性及其行为的社会危害性,以精细化审判确保案件质量经得住检验。332名涉案人员中,共有316名被告人被判处非监禁刑,占比95.18%;16名被告人被判处监禁刑,占比4.82%。具体来看,有1名被告人被判处单处罚金,317名被告人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管制、拘役,占比高达95.48%;6名被告人被判处三到五年有期徒刑,占比为1.8%,其中8名被告人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重刑率为2.4%。

  和平法院梳理上述涉医保诈骗案件发现当前此类犯罪呈现出犯罪主体多元化、作案手法多样化、内外部人员勾结、犯罪行为隐蔽等特点。无论是参保人员还是医务人员均在案件中主动认罪认罚,表示对违法犯罪是明知的,接受法律的评判。为此,法院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要求,加大了以案释法力度,强化警示教育,选取典型案件组织相关部门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深入社区等公共场所,通过发放宣传单、法治宣讲、法律知识答疑等方式,开展医保诈骗反诈宣传活动。同时,针对医保诈骗案件向医保基金管理中心和相关涉案单位等多个部门制发司法建议5份,积极推动有关单位科学决策、完善管理、消除隐患、改进工作、规范行为,不断提高科学管理水平,预防和减少医保诈骗犯罪行为的发生。


原文链接:https://tjfy.tj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4/04/id/788067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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