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心自有云白山青
青山远黛,近水含烟。风光无限的清江河,宛如一条绿色飘带,洋洋洒洒八百里,逶迤而来。
“妹娃儿要过河,是哪个来推我嘛……”河面之上,一曲《龙船调》唱出了古朴的土家风情,一支摆手舞跳出了两岸的幸福图景。距离清江源头15公里的集镇,汪营法庭坐落于此。
近年来,汪营法庭坚持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穿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的全过程各环节,全力以赴守护90余万居民的“最美家乡河”,以司法之力促进环境保护与绿色发展“双向奔赴”,为清江源头镶上绿丝带。
落其实者思其树,饮其流者怀其源。雨落、浪起、潮涌、川流,我们的故事从“水”说起。
翻开利川地图,4606平方公里的土地上,五大水系奔腾流淌。巍巍齐岳山脚下,涓涓细流从绿丛碎石中涌出,清江从这里出发,一路荡漾,成为长江中上游地区重要的水源涵养地和生态屏障。
“汪营镇地处清江源头,保护这里的生态环境,对保护母亲河清江至关重要。如何用法律之盾守护一江清水东流,我们肩上的责任重大。” 2022年10月,为筑牢清江源头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屏障,利川市法院在汪营法庭挂牌成立“清江源生态环境保护法庭”,激活刑事、民事、行政环境资源案件“三审合一”归口审理机制效能。
“放鱼养水,以鱼还渔,不仅能让当事人对所犯错误做出弥补,更是对生态环境的有力修复。”阳光下,河水波光微漾,看着刚刚放入的7000尾鱼苗在水中游弋,汪营法庭庭长赖永超说道。
这一幕发生在2023年5月,这是“清江源生态环境保护法庭”成立后办理的第一起以增殖放流方式替代修复生态损失案件。
牟某是一位钓鱼爱好者,常与好友相约到利川市清江某河段钓鱼,因嫌钓鱼收获甚微,便产生电鱼的想法。2022年8月,牟某背上电鱼器下河电鱼,其同伴配合用渔网捞鱼,共非法捕鱼十余条,被当场查获。利川市法院受理案件后,依法判处四人承担相应刑事责任。
“其刑事责任已被依法追究,可被破坏的生态环境该如何修复?”经与市检察院携手普法,牟某及其同伴自愿缴纳生态赔偿金,并购买鱼苗放生至清江河中。
这是汪营法庭立足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依法公正审理环境资源案件,服务生态文明建设的一个缩影。近年来,汪营法庭坚持抓预防、严打击、重保护,不断丰富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模式,采取环境资源审判与环境资源执行无缝对接模式,运用“补植复绿”“增殖放流”等方式,确保案件判决结果落到实处、环资修复有序推进。
人不负青山,青山定不负人。自“清江源生态环境保护法庭”挂牌成立以来,全庭干警不断强化流域意识,大力推进环境资源审判改革,提高审判队伍司法能力与水平,累计审理环境资源类案件30起。汪营法庭先后被省高院评为全省“先进人民法庭”“示范人民法庭”,被州中院评为全州“十佳人民法庭”,牢牢站稳守护清江流域的司法岗哨。
天不言而四时行,地不语而百物生。漫步在汪营镇红鹤坝村,水清岸绿,鹤群栖息,满目苍翠。在这里,山与白云相连,人与自然相依,描绘着诗意画卷。
2024年“世界地球日”前夕,汪营法庭联合镇政府、镇卫生院,在红鹤坝村挂牌成立“生物多样性司法保护基地”,以红鹤坝村为中心,通过环保宣传、法治宣讲、案例审判等措施辐射周边,让美丽的红鹤坝村成为宜居、宜业、宜游的生态文明村落。
绿水青山离不开司法护航。继红鹤坝“生物多样性司法保护基地”挂牌后,汪营法庭先后成立清江村“生态修复补植复绿基地”、佛宝山“饮用水源司法保护基地”、清江源“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实践基地”,在呵护美丽家园的同时,面向群众普法,切实推动旅游业可持续发展,实现“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的美丽构想。
“为了我们自己生活的家园,大家伙儿一定要仔细,不放过任何一片垃圾。”崇山峻岭中,清江奔腾而过。10月,清江源“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实践基地”内,汪营法庭干警正同村民一道捡拾河面垃圾,共同维护河道健康生态。
如何让司法保护基地发挥现实作用?矗立清江源头,汪营法庭以司法保护基地为依托,将巡河护林活动作为常态化工作开展,积极号召邻近村民捡拾垃圾、植树造绿、清理河道。
除此之外,汪营法庭不断扩大生态环境保护的“朋友圈”,向检察、公安、环保等部门发出邀约,对清江流域非法捕捞、非法养殖、非法采砂等违法行为及时处罚,对肆意倾倒生活垃圾、排放生活废水等破坏生态的行为勒令及时整改,携手塑就清江源头盎然绿意,进一步健全生态环境共治格局。
万里蓝天白云游,绿野繁花无尽头。普法宣传作为法护生态的重要一环,需要久久为功,为从源头上筑牢广大群众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汪营法庭将法治生态课堂搬入学校、搬进村坝,带领学生、村民走进司法保护基地,用心用情创新环保法治宣传方式,以“润物细无声”的方式将环保法治理念厚植群众心中。
源头的涓涓细流,汇聚而成滚滚清江。沿岸踱步或是水上泛舟,两岸青山环抱,鱼鸟竞技,美不胜收,很难将其与非法占用农用地联想到一起。
“利川市人民法院清江源生态环境保护法庭现在开庭!”双河口村内,汪营法庭以巡回审判方式,公开开庭审理一起非法占用农用地罪案件,40余名村民到场旁听。
林某系当地黄连种植商,2022年,林某在未办理林地审批手续的情况下,占用位于忠路镇翻身村3组的山林,雇请他人使用挖掘机平整该处,修建道路后在该林地上搭建棚子,种植黄连。经市林业局勘测认定,林某毁坏林地面积合计7.73亩,林种均为特种用途林,属湖北星斗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西部小河片区法定范围。
“推动生态环境保护理念深入人心,普法需要多维度发力。”赖永超介绍道。汪营法庭通过“以案释法+以庭代训”的新型普法模式,竭力做到“生态破坏在哪里,环资审判开庭在哪里,生态修复跟进在哪里,普法宣传开展到哪里”,推动村民“旁观者”向“参与者”转变。
2024年,汪营法庭开展普法宣传活动7场,通过巡回法庭方式审判9起案件,“审理一案、教育一片、影响一方”的职能作用正不断显现。
水色清明十丈,人见其清澄。你看清江之上,土家幺妹儿歌声嘹亮,土家小伙儿舞姿飒爽。你看清江之源,苍茫林海间山水烂漫,鄂西大地上司法守护的“绿丝带”正熠熠生辉。
护碧波十里,盼百鸟来栖。这里是清江源头,这里云白山青。
原文链接:http://hubeigy.hbfy.gov.cn/article/detail/2024/11/id/820071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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