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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鱼”还“渔”护生态—— 双牌:联合多部门开展增殖放流活动

时间:2019-11-13 来源: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浏览量:

  

  湖南法院网讯 11月15日下午,双牌县人民法院联合县检察院、县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在双牌水库码头开展非法捕捞水产品案生态损害赔偿暨渔业资源修复增殖放流活动,以实际行动贯彻落实新时代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理念,为可持续发展保驾护航。

  

  活动现场,一盆盆活蹦乱跳的鱼苗顺着水流而下,溅起阵阵水花,为潇水河再添生机与活力。据悉,本次共放流4万多尾鱼苗,品种有草鱼、鲢鱼、鳙鱼等,都是适合在潇水河流域生长、繁殖,符合生态环境要求的鱼种。购买鱼苗的资金来自2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的被告人缴纳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根据法院此前作出的判决,当事人应支付水生生物(鱼类)资源补偿费购置“四大家鱼”鱼苗并放流至潇水河水域,用于修复当地渔业资源与生态环境。

  开展增殖放流活动,是双牌县法院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的重要举措,对保护生物多样性、净化水质、保持生态平衡具有重要意义。双牌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谢琼在放流现场表示:“非法捕捞水产品不仅要承担刑事责任,还要承担修复生态环境的责任。希望广大群众增强生态保护意识,遵守保护水产资源法规,远离非法捕捞犯罪,共同维护良好的生态环境。”

  近年来,双牌县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坚决打击非法捕捞水产品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3年来共审结非法捕捞水产品、非法狩猎等环境资源类刑事案件24件38人。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联动协作,凝聚生态保护合力,强化潇水河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推动生态损坏修复与生态普法教育相结合,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生态环保意识,以司法之力守护好绿水青山,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原文链接:http://hngy.hunan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4/11/id/821166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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