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地新“枫” | 老峨山下,张场法庭“枫”味正当时
丹棱,在这片承载着深厚文化底蕴的大雅土地上,不仅有佛风禅道、树海松涛萦绕的老峨山,书香四溢、墨韵悠长的大雅堂,还有勤劳的人们,继承着世代相传的非遗白酒、历史绵长的千亩茶园,耕耘着生机勃勃的万亩果林,用双手奋力续写新的时代篇章。
老峨山下,安溪河源,丹棱县法院张场人民法庭便坐落于此。秉承着“深耕一辈子,服务‘两万年’”的宗旨,张场法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不断深化人民法庭建设,带着老峨山下的独有“枫”味,寻找走进群众心中的路子。
关怀之味
步履不停中践行“两万年”承诺
张场法庭辖仁美镇、张场镇2个乡镇、20个行政村,人口多、分布广。
“张场镇约有2万户家庭,而辖区内的万年村是四川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示范村。幸福万年,这便是服务‘两万年’的由来,希望通过我们法庭扎根基层的司法服务,守护全镇2万个家庭幸福每一年。”张场法庭法官李进介绍。
在张场,一辆车就是一个法庭,哪里有矛盾,车就开到哪里,法律就送到哪里。法庭建立了“移动法律咨询站”、组建“一辆车+一位法官+一名法官助理+一名书记员”的“轻量化”战术队伍,深入农田果园、村舍院落、开展法治宣传、提供法律服务,致力于将纠纷化解在基层,矛盾化解在源头。
许多果农在买卖水果过程中存在签订合同不规范的情况,矛盾纠纷频发。张场法庭就结合属地实际自行编写买卖合同模版,走进果园送到果农手中。
扎根基层,张场法庭在乡间小道上、田间地头里,让分崩离析的家庭破镜重圆、反目成仇的兄弟握手言和、争锋相对的邻里和睦相处,办的是“鸡毛蒜皮”事,保的是万家灯火明。
家和之味
乡土脉络中传递司法温情
八月的阳光炽热而猛烈,法庭又一次到当事人家中开庭。
乡间小道上,当事人张某正顶着烈日将新收的谷子均匀地铺在晒谷场上。一见到法官,张某放下手中的农具,开始大吐苦水,将多年来的怨气一一吐露,法官耐心倾听并予以宽慰。
这是一起离婚纠纷,双方结婚已经二十多年,并且育有一子,有良好的婚姻基础,近年来,杨某外出务工,双方因异地生活,逐渐产生隔阂,常因生活琐事争吵,张某向法院起诉要求与杨某离婚。
与双方当事人沟通后,法官了解到矛盾爆发的主要原因在于双方长期缺乏有效的沟通和交流,导致彼此猜疑,信任感缺少,实际上并无根本性矛盾。
考虑到正值农忙,张某家离法庭较远,对远程开庭的操作不熟悉,杨某又远在省外,因此,法庭决定采取巡回审判的方式把法庭“开”到张某家里,帮助双方完成远程连线。
“我今天到你家来发现,两层小楼外加一个庭院,张某都打理得井井有条,你在外打工这么多年,张某一个人在家,既要务农又要做家务还要照顾老人小孩,一点儿也不比你轻松。”
“杨某背井离乡在外打拼也不容易,这么多年风风雨雨都走过来了,凭自己的努力还给孩子在城里置办了房产,未来继续相互扶持,生活肯定是越过越好的。”
在法官的劝导下,杨某向张某真诚道歉,并表示在今后的家庭生活中会对张某付以切实的关爱,珍惜美满家庭。见双方态度有所缓和,法官顺水推舟:“再给你老公一次机会吧?”张某点了点头,最终双方当事人当庭和解。
“对于家事纠纷,我们大多数时候更需要当好倾听者,为当事人提供情绪价值。”常年行走于各类当事人之间,承办法官有一套自己的办案技巧。
为维护每个家庭的幸福美满,张场法庭还联动县民政局对涉及民生、家庭等方面矛盾纠纷,提供专业意见和支持,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同时,针对在法庭处理的案件中涉及的弱势群体和困难群众,联合相关部门提供必要的社会救助和帮扶措施,共同推进社会治理。
友谊之味
矛盾漩涡中编织和谐经纬
两个“发小”一起做生意,闹掰了,一方将另一方诉至法院。最终,两人一起给法院送来了锦旗。
“法官,我和他从小一起长大,几十年的交情,真没想到会走到今天这一步。”法庭上,罗某无奈地说道,对面的彭某眉头紧锁,脸上同样写满了复杂的情绪。
回溯到2022年,彭某、罗某签订协议共同承建工程,约定罗某投资100万入股,彭某负责实际运营管理,后由于工程停滞,进度款一直未曾结算,彭某碍于后续合作不愿起诉发包方,也未及时向罗某公开账目,罗某多次要求退还投资款无果,便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合伙协议并退还全部投资款。
“你们并未对合伙进行清算,主张退伙退款条件尚不具备,若败诉,救济途径只能是远赴甘肃向工程发包方、分包方提起诉讼,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不仅诉讼周期漫长,即便胜诉,还需另向彭某提起诉讼主张合伙结算。”
“这么多年的好朋友了,又是生意伙伴,双方都退一步,给彼此友情一个机会。”
承办法官通过分开说理、逐个谈话的方式,为双方权衡利弊谋求最优解。在承办法官的积极协调下,最终双方达成一致解除合伙协议。
调解结束后,原被告双方同时向法官送来了锦旗。挽救一段几十年的友情,其意义远高于案件本身的胜负。
张场法庭鼓励面对冲突优先考虑沟通与和解,希望利用办案实践,在全社会范围培养一种理性、和谐的纠纷解决文化。
睦邻之味
司法实践中服务社会治理
“法官你看嘛,我们几户基本上家头都是老年人,上了年纪腿脚不方便,所以就商量加装电梯。”
这天,法庭又来了一起因小区电梯安装引发的矛盾纠纷。为提升老旧住宅小区质量,某小区在依法征得小区业主同意后,决定加装电梯。一切手续走完后施工开始,2楼住户刘某却对施工现场进行百般阻拦。经社区邀请县住建局、镇政府工作人员进行调解无果,电梯工程停滞,于是6户同意出资加装电梯的住户便诉至法院,要求刘某不再阻拦电梯施工。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到案涉小区进行了实地走访,各方搜集意见以及电梯的选址、大小、对采光的影响等信息。
“平时刘某的孙子放学回家早的话都是在楼上这几户邻居屋头去等着刘某他们回来的,还经常喊着一起吃饭,我们都觉得他们关系都还挺好的。”法官在小区走访时一位群众说。
全面了解纠纷情况后,法官通过社区积极搭建沟通桥梁,共同开展调解工作,以邻里关系为切入点,结合双方诉求,耐心分析纠纷症结,向双方普及相关法律法规,帮助他们明确权利和义务。同时,邀请专业技术人员为刘某详细讲解电梯安装的技术方案,打消其对采光、噪音和房屋结构等方面的担忧。
最终在承办法官的耐心调解沟通下,刘某表示以后将不再阻挠施工,邻里关系也恢复如初。
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是提升老百姓获得感的重要民生工程,随着“老龄化”社会的到来,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将会是常态化工作,为减少类似纠纷,张场法庭联合社区开展法律宣讲,帮助更多住户知晓和解读《民法典》关于老旧小区加装电梯的新规,弘扬邻里之间互谅互让、友善互助的精神,营造多赢共赢的良好社会效果。
深耕一辈子
走好“心”路子
张场法庭
步履不停
来源: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原文链接:http://scfy.scssfw.gov.cn/article/detail/2024/11/id/821136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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