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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高法院举办迎国庆・促团结暨“三个活动”支部书记(庭长)讲坛

时间:2019-11-13 来源:西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浏览量:

  

  

   9月30日上午,区高法院举办迎国庆・促团结暨“三个活动”支部书记(庭长)讲坛。党组书记、院长次登出席会议并讲话。机关第二、四、六、七、十六、二十、二十五党支部紧紧围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区党委十届六次全会精神和关于健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制度机制的重大部署,紧密结合审判执行工作实际以及自身工作经验和所思所感所悟,分享做法和成效。

  

   支部书记发言后,次登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的主线、作为民族地区各项工作的主线,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凝聚起民族团结的磅礴力量。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健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制度机制,增强中华民族凝聚力。全院广大干警要深刻理解、准确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推动各民族坚定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高度认同,以中华民族大团结促进中国式现代化。

  

  

   ——坚持党对民族工作的领导,加强根本政治保证。要结合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区党委十届六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奋力开创西藏法院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和高质量发展新局面。要充分发挥司法审判作用,坚定不移服务和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为确保全区各族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提供坚强司法服务和保障。要把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统筹起来,把高院机关党委、各支部建设成为“团结一方、安定一方”的坚强战斗堡垒,使每一名党员都成为“维护团结稳定、促进共同富裕”的一面旗帜。

   ——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服务和保障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要充分发挥司法审判对民族团结的引领和保障作用,坚决打击各种渗透颠覆破坏、暴力恐怖、民族分裂、宗教极端活动。要坚持公正司法,在司法活动中坚持各民族当事人都平等对待、一视同仁,反对一切形式的民族歧视。要通过庭审公开、组织旁听、法官讲法、以案释法等方式,善用群众身边真实案例,教育引导各民族群众切身感受到惠从何来、惠在何处。

   ——加强自身建设,做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践行者。要牢牢把握西藏的特殊矛盾,把“两个维护”作为明确的政治准则和根本的政治要求,始终做到旗帜鲜明、立场坚定、步调一致。要讲大局、讲团结、讲责任,决不能搞以民族划线的你你我我、团团伙伙,像爱护自己的生命一样爱护民族团结,争当民族团结的模范。要加强队伍建设,重视培养和用好少数民族干部人才,努力建设一支维护党的集中统一领导特别坚决、明辨大是大非立场特别清醒、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行动特别坚定、热爱各族群众情感特别真挚的干部队伍。

   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郭建海主持会议。在家院领导、全体干警参加。


原文链接:https://xzgy.xz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4/11/id/821313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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