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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宁德蕉城:府院联动“强制涤除登记”解卸任之难

时间:2019-11-13 来源: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浏览量:

  

  近日,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成功执行涤除郑某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经理的登记事项,该案为全市首例成功通过司法程序涤除法定代表人登记事项案例。

  据了解,郑某原系宁德某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经理。2022年10月,其因个人原因提出离职,并办理离职手续。此后,郑某多次向该公司提出辞去公司职务,并要求配合办理涤除上述职务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然而该公司怠于履行义务,于是郑某诉至蕉城区法院,请求判令涤除其上述职务的登记事项。法院判决,宁德某公司应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涤除郑某作为宁德某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经理的登记事项。裁判文书生效后,该公司仍拒不履行上述判决内容,郑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期间,蕉城区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宁德某公司送达执行通知书等相关法律文书,但其置之不理,于是法院依法出具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相关部门依法办理强制涤除。由于该公司生产经营存在问题,无法提供新的法定代表人人选,一旦办理法定代表人涤除后,该公司将无新法定代表人,为此,有关部门无法办理涤除登记,本案执行陷入僵局。

  对此复杂情况,蕉城区法院积极发挥府院联动机制,通过与相关行政部门多次协商、深入沟通,最终达成涤除法人代表登记处理方案。在有关部门积极协助下,该案最终得以顺利执行,困扰郑某多年的难题终于得以解决,也填补了该院关于法定代表人强制涤除的执行工作空白。

  


原文链接:https://fjfy.fj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4/11/id/821386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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