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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高院召开住房城乡建设领域院厅联席会

时间:2019-11-13 来源: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浏览量:

  

  为认真落实依法治省工作部署,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促推住建领域持续提升执法水平,深化行政争议实质化解工作,11月15日,四川高院与司法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在达州召开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行政执法、行政复议、行政审判院厅联席会。四川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能,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王强,住房城乡建设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张泽民出席会议并讲话。达州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张俊懿出席会议并致辞。会议由四川高院一级高级法官王雪梅主持。


  

  会前,与会人员前往通川区姚家大院危旧房改造项目现场,参观了府院联动推进危旧房改造项目建设情况。

  

  

  

  会上,四川高院、司法厅、住房城乡建设厅联合发布了住建领域行政执法、行政复议、行政审判十大典型案例,并签署《关于建立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行政争议预防和化解常态化沟通协调机制的意见》,四川高院、司法厅分别通报了2023年住建领域行政诉讼、行政复议相关情况。达州市住建局、成都市城管委、巴中中院等分别围绕提升行政执法水平、深化府院联动、促进争议实质化解等作经验交流。

  

  

  

  张泽民强调,要协同深化组织领导,建立更深层次、更广维度的协同联动机制。要协同发力破解难题,优化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为扎实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凝聚合力。要协同推进落地落实,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切实承担起预防化解行政争议的工作责任和主体责任,提升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法治水平。

  

  王强指出,要把法治摆在首位,不断提升执法工作水平。要把职责挺在前面,不断提升担当作为能力。要把矛盾化在一线,不断提升争议化解效能。要把互动落在日常,不断提升府院联动质效。要定期召开行政领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联席会议,实现达成机制共建、信息共享、纠纷共解的三方力量。

  

  张能在讲话中指出,全省行政审判要充分发挥职能促推住建领域行政执法水平的提升。要始终着眼为拼经济搞建设提供有力法治保障,解决好群众关心的突出问题,维护好群众合法权益。要健全完善行政争议实质化解机制,与司法行政部门、住建部门共商共建住建领域“执法、复议、审判”三方协同平台,共同打造“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多方参与”的行政争议调解机制,强化实质化解矛盾争议的实效。要积极推动行政行为自我纠正,持续强化行政复议“主渠道”功能,统一执法司法尺度,通过府院联动全面深化平安四川、法治四川建设。

  

  四川高院行政审判庭(赔偿办)、司法厅行政复议与应诉、住房城乡建设厅法规处等部门,达州市委政法委,各市州住建局,部分城管局、综合执法局、司法局、中基层法院等相关同志参加会议。

  

  

  


原文链接:http://scfy.scssfw.gov.cn/article/detail/2024/11/id/821590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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