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勇“蒙”精进】切实解决执行难|以实际行动回应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新期待
凝聚合力精准施策
通辽市库伦旗人民法院
奋勇拼搏 全力以赴
坚决打赢“执行攻坚”战
今年以来,库伦旗法院始终坚持“如我在执”理念,紧盯人民群众最关注的执行难点、痛点和堵点,以“执行攻坚年”为抓手,纵深推进立审执一体化,不断健全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大格局,全力提升执行工作质效,以实际行动回应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新期待、新要求。
深挖内部潜力切实提升执行质效
为了从源头减少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库伦旗法院深挖内部潜力,制定《立案、审判和执行协调运行工作规定》,强化立审执协调运行配合,推动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建立执前督促履行机制,将不履行后果的告知和提示贯穿于立案、调解、审判、执行全过程,提升裁判文书自动履行率。
今年以来,库伦旗法院诉前调解案件申请执行率从18.27%下降至3.86%,民事裁判申请执行率从64.59%下降至46.11%,首次执行案件受理数较去年同期下降6.85%。
聚焦外部联动 构建破解执行难大格局
拓展执行联动范围,牵头制定《关于建立执行联动机制的实施意见》,明确主要协助单位职责,涵盖联合惩戒、查人扣车、档案查询、提取扣划等内容,提升手续流转效率,科学高效破解“查人找物难”的问题,有效提升执行联动的快捷度、匹配度、实效度。目前,联动协作单位已拓展至民政、税务、市场监管、住建等11个行业领域,切实扭转执行工作“单打独斗”被动局面。
今年年初,与库伦旗公安局联合制定《关于执法司法联动机制工作的意见》,由公安机关在法院设立警务室,协助查找被执行人的行动轨迹信息,截至目前,已向公安机关发送协助查询被执行人行踪信息函120余份,通过临控措施成功拘传长期躲避执行的18名被执行人,促进执行结案标的金额约42万余元。加强与公安拘留所、库伦旗综合医院协作,强化依法拘留流程规范化管理。
申请执行人杭州某汽车销售公司于2020年代为被执行人王某偿还银行贷款9.6万元,申请执行人多次索要无果,无奈之下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接到案件后,第一时间向王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但被执行人王某却故意逃避执行,拒接电话。执行法官查人找物无果,立即向库伦旗公安局发送了协查函,后公安机关在阿鲁科尔沁旗某宾馆发现王某信息。执行干警迅速出警,驱车500余公里长途奔赴后在宾馆内成功控制被执行人。经过执行干警释法引导,被执行人王某当即支付了2万元,并由第三人提供有效担保,约定剩余还款期限,案件得以有效执结。
依靠党委领导 打造终本清仓“库伦样板”
自全区“终本清仓”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库伦旗法院积极学习借鉴“丽水模式”,争取党委领导、政府支持,吸纳嘎查村两委班子力量,充分发挥其人熟、地熟、事熟优势,将其聘任为“特邀和解员”,协助查人找物、督促履行、纠纷化解,构建用群众的力量解决群众的矛盾、用基层力量化解基层风险隐患的执行新格局,高效推进终本清仓。今年6月,库伦旗法院以库伦镇作为试点,与库伦镇政府联合开展“执行攻坚 终本清仓”行动,截至目前,共向库伦镇政法委员推送1300余条终本库数据,“特邀和解员”协助、参与化解案件100余起,有效出清终本案件140余件。下一步,库伦旗法院将继续转化行动成果,与辖区内其他乡镇政府形成合力,为终本清仓加速度。
依靠诚信力量 打破“执行僵局”
针对一些不幸的债务人陷入债务泥潭,而债权人的受偿权得不到及时保障的执行僵局,库伦旗法院积极探索个人债务集中清理机制,参照企业破产制度,推动形成个人债务公平清偿方案,在保障债权人公平受偿权的基础上为“诚实而不幸”的债务人提供重新来过的机会,激发债务人诚信履行债务的潜能,营造“失信必惩戒、信用可修复、守信有激励”的社会氛围,真正打破执行不能的僵局,同时也为众多有创业潜能的债务人提供容错途径,释放市场主体活力。
截至目前,库伦旗法院已成功办结8例个人债务集中清理案件,有效化解52件关联案件,助力9名债务人修复信用,化解债务260余万元。其中,债务人赵某夫妇和赵某东均成功签署个人债务重整协议,信用得以修复后,重新踏上创业之路,目前企业经营状态良好,赵某夫妇已如约履行前两期案款,彰显了满满的诚信正能量。
原文链接:http://gy.nmgfy.gov.cn/article/detail/2024/11/id/822143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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