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家暴说“不”!溧水法院积极开展反家暴普法宣传活动
时间:2019-11-13
来源:江苏法院网
作者:佚名
浏览量:
11月25日是“国际消除对妇女暴力日”
也被称作“国际反家庭暴力日”
2016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将“禁止家庭暴力”
作为婚姻家庭的禁止性规定
为进一步提升全民反家暴意识,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家庭关系,促进我区家庭和谐、社会稳定,11月25日,溧水法院积极响应区妇联号召,与区委政法委、区司法局、永阳街道妇联、永阳司法所、高平社区妇联联合开展“反对家庭暴力 共建美好生活”广场普法咨询活动。
活动现场,该院家事法官围绕“家庭暴力的表现形式和危害”“在遭受家庭暴力后应该怎么办”“家庭暴力实施者要负哪些责任” 等内容普及知识,呼吁大家在遇到家庭暴力时,要学会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和家人。同时,家事法官还着重向群众讲解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针对群众提出的家庭纠纷中的法律困惑,作出专业解答。
现场群众表示,本次普法活动切实增强了法律意识,提高了广大妇女和家庭成员反家暴依法维权能力,让更多人了解和关注女性的安全问题。
下一步,溧水法院将持续做好家事审判工作,加强与相关部门单位的配合协作,不断完善反家庭暴力联动协作机制,最大限度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为维护家庭、社会的和谐稳定提供司法保障。
原文链接:http://www.jsfy.gov.cn/article/101856.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热门资讯
最新加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