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校园欺凌 法治副校长有话说
时间:2019-11-13
来源: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浏览量:
为增强小学生的法治观念,有效预防校园欺凌事件的发生,近日,宝坻法院走进广阳路小学银练路校区,为同学们带来了一场生动且深刻的“校园欺凌”专题授课。
在授课过程中,法治副校长运用通俗易懂的语言,结合真实案例,向同学们讲解了校园欺凌的定义、表现形式、危害以及应对方法。通过案例展示、互动问答等形式,充分调动了同学们的积极性,让同学们深刻认识到校园欺凌不仅会对受害者的身体和心灵造成创伤,也会对欺凌者自身的未来产生严重的负面影响。
同时,宝坻法院干警王振宇还向师生们介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关于校园欺凌的规定,“大家要学会用法律来约束自己的行为,也要懂得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益。”王振宇说道。
此次活动的开展,不仅提高了小学生们的法治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也为构建平安、和谐、友善的校园环境奠定了坚实基础。下一步,宝坻法院将持续深入推进法治副校长进校园工作,不断丰富活动形式和内容,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原文链接:https://tjfy.tj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4/12/id/8262379.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下一篇:反诈有我 就是“宪”在
热门资讯
最新加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