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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在行动 “法”入人心——许昌中院开展宪法宣传活动

时间:2019-11-13 来源: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浏览量:

  为大力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12月4日,在第11个国家宪法日到来之际,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干警走进广场、社区,开展宪法宣传活动。

  “您好,今天是国家宪法日,这是宪法宣传页,那边还有我们法院设置的宣传点,您可以了解一下。”一大早,干警志愿者们来到许都广场,向群众发放宣传资料和法治小礼品,讲解国家宪法日的由来、宪法日的意义、宪法的地位和内容等,让大家意识到宪法与个人的生活和工作等息息相关,引导群众依照宪法和法律行使权利、履行义务,营造了尊崇宪法、学习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良好社会氛围。

  在建安区将官池镇湖徐社区,干警志愿者们也在社区广场上拉起横幅,设置咨询点,发放法治小礼品,向社区居民讲解宪法知识,认真解答群众提出的各类法律问题,不断提升群众的法治意识。

  随后,许昌中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宋豪一行走访了湖徐社区困难群众并送上慰问品,了解其就业、收入、子女上学等情况,鼓励他们要树立信心,争取过上更好的生活。在田间地头,宋豪一行实地查看农作物种植生长情况,了解该村经济发展、村庄发展规划等,嘱咐在场的许昌中院驻村书记要积极帮助农户发展产业,实现增收致富。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法院作为审判机关,肩负着维护宪法的神圣使命。下一步,许昌中院将继续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法院职能作用,丰富普法宣传方式,积极营造尊崇宪法、信仰法律的良好氛围,让法治意识更加深入人心,为许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原文链接:https://www.hncourt.gov.cn/public/detail.php?id=199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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