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击执行丨“你好,我不是乘客,我是执行法官”
近日,长春新区人民法院提前布控,巧妙找到被执行人,成功办结一起指定交叉执行案件。
刘某因资金周转困难,陆续向韩某借款6.5万元,韩某多次催讨未果,诉至当地法院。经当地法院审理,判决刘某偿还韩某借款本金6.5万元及逾期利息。判决生效后,刘某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韩某到当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立案后,当地法院对被执行人送达报告财产令和执行通知书后,对被执行人账户、房产及土地等财产进行查询,并未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且刘某存在逃避执行行为,难以确定行踪,该案陷入僵局。
考虑到刘某家住长春新区,为了减少异地执行阻力,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决定,将该案指定新区法院执行。
受理案件后,新区法院执行法官立即启动执行程序,向被执行人再次送达报告财产令和执行通知书,对被执行人账户、房产及土地等财产再次进行查询,依旧未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法官多次联系被执行人刘某,但其手机号码已显示为空号,无法取得联系。
执行法官没有气馁,经多方查找,最终确定了刘某正在使用的手机号码,并了解到刘某是一名网约车司机。执行法官灵机一动,以乘客身份拨通了刘某的电话,预约乘车服务。
刘某迅速到达约定位置。在确定刘某身份后,执行法官一行人出示了证件:“我们不是乘客,我们是新区法院的工作人员,你涉及一起执行案件……”刘某这时垂下了头。同时,执行法官联系了申请执行人共同前往法院。
到达法院后,执行法官向刘某释法明理,但刘某却并未转变思想,表示自己经济困难,无法还款。此时,被执行人刘某的儿子也来到法院,表示愿意替父亲还钱,但刘某以不想给儿子增加负担为由表示了拒绝。
见案件再一次陷入僵局,执行法官告知刘某不履行判决所确定的义务将面临的严重法律后果,并将采取下一步执行措施,面对强大的执行威慑力,刘某的态度有了转变,马上让儿子先拿出5000元钱还给申请执行人。
看到刘某有了履行义务的态度,执行法官再次做起双方当事人的工作,促使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并签订了和解协议,约定余款分期履行。至此,该案顺利执结。
下一步,新区法院将继续加大交叉执行专项工作力度,秉持“如为我执”的工作理念,做实做好执行工作,用心用情解决好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满意度。
原文链接:http://jlfy.e-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4/12/id/826103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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