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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北中院:反对校园霸凌 法治护航成长

时间:2019-11-13 来源: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浏览量:

  

  安徽法院网讯 为进一步增强学生法治观念,提高自我保护能力,筑牢校园安全防线,近日,淮北中院团支部走进市第二实验小学,为三年级的100余名学生呈上一份“反对校园霸凌”的知识大餐。

  授课中,民一庭法官助理李靖雯从身体霸凌、心理恐吓、言语霸凌和网络霸凌等四种表现形式入手,借助生动、鲜活的身边案例,让同学们准确识别校园霸凌行为并意识到这些行为的危害性,教育同学们在遇到此类情况时要勇敢说“不”。在同学们若有所思、不住点头的时候,李靖雯引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法条,深入浅出地讲解霸凌者得到的惩罚、自食的恶果,让同学们引以为戒,避免自己和身边朋友成为这样的人。临近尾声,李靖雯呼吁同学们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尊重他人,学会与同学友好相处,绝不成为霸凌者;在遇到霸凌行为时,调整好心态,保护好自己;逃离霸凌行为后,及时向老师、家长或警方寻求帮助。

  下课之后,同学们迅速拥到讲台上,围在“李老师”身边,诉说着自己的见闻和经历,在班主任的久久催促下,才排队下楼放学。

  儿童是祖国的未来。市中院团支部将继续加强与学校的联动,通过法治进校园活动,让学生们在潜移默化中树立起法治观念,增强法律意识,自觉抵制校园霸凌行为,营造良好的校园法治环境,促进身心健康成长。

  

  


原文链接:http://ahfy.ah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4/12/id/826204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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