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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寻涉新业态纠纷最优解

时间:2019-11-13 来源: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浏览量:

  

  近年来,随着平台经济迅速发展,催生规模庞大的以快递员、外卖配送员、网约车司机和平台客服等为代表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争议案件审理呈现新难点。福州中院始终坚持“如我在诉”,探寻涉新业态纠纷最优解,实现劳动者权益保障和平台经济发展“双保护”。近3年来,办理劳动争议案件近2600件,有力地推动福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先后荣获“福州市五一先锋号”奖章、“全省法院先进集体”称号。

  探索维权新办法。结合新时代劳动者权益保障工作特点,有针对性地对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女性劳动者、大龄劳动者等特定劳动群体进行调研,深入了解不同劳动者诉求,努力满足劳动者对权益保障的新要求、新期待。发挥审判专业性、裁判终局性特征,确保劳动者合法权益得到权威确认。通过判例引导新型就业方式,促进稳定就业,增强劳动者的成就感、获得感、幸福感。

  助企纾困新举措。及时对福州地区多发、易发用工管理漏洞问题进行研判,适时发出司法建议。强化劳资纠纷前端预防,近3年来,组织送法进行业、进园区、进企业活动60余次,受众人数达千余人次。坚持“疏堵结合”,针对不同类型用工主体的实际需求,指导制定劳动合同,进一步推进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签订,从源头上降低劳动争议,构建良性劳资关系。形成更加符合福州地区实际情况、更加科学合理的裁判规则,积极开展向下指导,统一全市裁判思路,保障新就业形态下企业经营模式的持续发展。

  协同治理新成效。福州中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建立“园区枫桥”机制,近期与市总工会共同签署《关于协同推进劳动领域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的意见》,整合职工调解工作室、劳动仲裁庭、劳动法庭等职能,为劳资双方就近从快提供法律咨询、纠纷调解等服务。助力社会治理现代化,主动融入党委政府领导的深化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加强与仲裁机构的沟通协调,统一裁审标准。增强与工会、人社等部门的协调联动,完善多元处理机制,促进劳动领域矛盾纠纷在各环节、多层次得到化解。

  


原文链接:https://fjfy.fj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4/12/id/826502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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