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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与武汉大学联合举办首届荆楚法律与科技研讨会

时间:2019-11-13 来源: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浏览量: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对完善市场信息披露制度,构建商业秘密保护制度作出决策部署。11月4日至6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湖北考察时强调,湖北科教人才优势突出、科技创新能力较强,要在推进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上开拓进取,主动融入全国创新链。

  商业秘密通常是企业最核心、最宝贵、最具竞争力的无形财富和创新成果。为加强理论和实务界交流,推动产学研的互通融合,探讨商业秘密保护前沿问题,解决商业秘密保护中的难点,构建更加科学合理自我保护机制和司法裁判规则,推动经济创新发展、高质量发展,规范市场竞争秩序,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的活力和创新力,11月30日,由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武汉大学主办,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武汉大学法学院、武汉大学法律与科技研究中心、荆楚理工学院联合承办的首届荆楚法律与科技研讨会在湖北荆门召开。

  

  此次研讨会得到学界与实务界的广泛关注和支持,来自最高人民法院、安徽、湖南、江西、浙江、四川、重庆等法院系统、检察系统、司法系统、行政机关,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中国科学院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华东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华中农业大学等高校科研机构,以及数十名律师、企业代表共计240余名嘉宾围绕“完善商业秘密保护制度 促进新质生产力发展”开展研讨交流,共同探寻守护商业秘密之道,护航创新主体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

  开幕式上,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游劝荣,武汉大学党委书记黄泰岩,最高人民法院民三庭一级高级法官韩伟,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价监竞争局一级巡视员杨洪丰,湖北省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张正军,荆门市委副书记、市委政法委书记赵少莲等先后致辞。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何震主持开幕式。

  

  

  

  

  

  

  

  

  

  

  

  

  

  下午的分论坛上,来自全国各地高校、研究机构、法院系统、检察系统、司法系统、行政机关、律师代表围绕“制定专门商业秘密保护法的必要性”“商业秘密与数据知识产权关系”“商业秘密中秘密点的选取、鉴定和委托鉴定方式”“商业秘密案件举证责任的分配”等议题,或从实践方面提出问题、提供思路,或在理论上寻求出路、解答困惑,贡献了兼具理论高度和实践深度的学术见解。

  近年来,湖北法院商业秘密保护在民事审判、行政执法和刑事保护各个条线上均呈现严格保护的基本特点。同时,在全省所有县级以上工业园区设立知识产权联合保护站,通过统筹推进司法保护、行政执法、仲裁调解、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等各环节协作联动体系建设,构建商业秘密大保护格局。


原文链接:http://hubeigy.hbfy.gov.cn/article/detail/2024/12/id/823692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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