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风采录】公严春:用“小调解”撑起“大和谐”
近年来,河北广大人民调解员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中的基础性作用,全力服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和全省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涌现出一大批人民调解工作先进个人。为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现分批推介2020年被司法部授予“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称号的65名人民调解员的先进事迹,以此展示河北人民解调员扎根基层、爱岗敬业、默默无闻、无私奉献、敢于担当的精神风貌,展现基层社会治理和法治建设取得的扎实成效。
公严春,秦皇岛市海港区道路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专职人民调解员。从事人民调解工作8年来,她身处调解第一线,免费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万余人次;对困难群众、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400余人次;参加调解案件1100余件,调解成功案件的履行率为100%,真正做到“小事不出大队,大事不出支队”,实现了案结事了,矛盾不上交。
怀着一颗公正的心做维护公平正义的“践行者”
打铁还需自身硬。公严春深知没有过硬的素质就无法驾驭人民调解工作,掌握过硬的调解技术不仅是调解工作的前提,也是对人民负责的工作态度。所以,把学习作为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根本途径之一。她先后认真学习了《人民调解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民法典》《心理咨询师》等,理论水平有了很大提高。在实际工作中,认真分析每一起调处过的纠纷,总结成功经验,逐渐成为了一个能够熟练化解矛盾纠纷的行家里手。
2018年初夏,北戴河区滨海大道某路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致三人死亡,两人重伤。事故发生在旅游旺季来临之前,事故地点位于敏感区域。由于家属对于赔付方的律师极不信任,双方谈判陷于僵局。为了避免矛盾升级,事故发生的第11天,公严春接受交警支队指派,开始介入并主持调解工作,那几天从早晨9点到晚上10点,她都在与各受害人家属沟通,不厌其烦的进行法律解答,引导他们换位思考,并耐心细致的做安抚工作,经过多方努力,终于消除了所有家属的顾虑,取得他们的信任,在事故发生的第16天,各方全部达成赔偿协议并即时履行,这一事件得到圆满解决!
怀着一颗真诚的心做化解当事双方矛盾的“贴心人”
公严春深知要想成为一名优秀的人民调解员,不仅要讲法,更要讲情。她始终认为,不管多么复杂的疑难纠纷,只要本着实事求是、公平合理的原则,找准情、理、法的和谐结合点,干戈也会化玉帛。
2016年夏天,一位面带愁容的小伙子向海港区交调委递交了调解申请。原来,小伙子驾车在进入停车场时,将在过道上蹲着玩的一个15个月大的小女孩撞死了。女孩的父母结婚11年后才有她,而且在要孩子的过程中家里花了不少钱,女孩的母亲更是遭了不少罪。了解到这些情况后,公严春的心里像压了一块重重的石头,深知这又是一场撕心裂肺的调解。公严春采取了背靠背沟通的调解方式,调解几次后双方的赔偿差距越来越小,决定约双方见面调解。搬到新办公地点后,受调解环境的限制,公严春特意把这个特殊的案子,安排在办事大厅晚上下班后进行。
调解现场死者方聚集了十几人,纷纷指责肇事司机冷酷无情,推卸责任,有人甚至提出要通过武力解决。现场气氛十分紧张,见此情况,为了稳住大家的情绪,她要求双方各推选三名代表进行调解。让公严春没想到的是,小女孩的母亲也要参加调解。在得到无数次“放心,我没事”的肯定回答后,调解开始进行,但公严春的心却一直悬着,眼睛更是不敢离开小女孩的母亲,生怕遗漏了什么。万万没有想到的是,司机朋友的一句“谁让你不看好孩子!”,话音未落,只见女孩的母亲瞟了一眼孩子的父亲后,便径直冲出了办公室,公严春急忙跟上从后面紧紧的抱住孩子的母亲,她全身抖得厉害,手也冰凉的可怕,她叫喊着“都怪我!都怪我!不谈了!我不要钱!我要孩子!!!……”使劲掰公严春的手,试图挣脱公严春。公严春知道一旦松手,就是两个家庭的毁灭。“想哭就哭吧,别憋坏了!”“哇”的一声整个办事大厅的各个角落都被女孩母亲的哭声填满了,她们两人随之都瘫坐在了冰凉的地上。
为了把激化的矛盾化解开,公严春分头做双方的工作。让肇事方真正认识到给受害方造成的伤害就像惊雷,足以击碎一个家庭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信心,远不是赔偿些钱能够解决的,一次次心灵的交流,肇事方的小伙子泪流满面,同意竭尽全力弥补对方。公严春对受害方遭遇的巨大灾难深表同情和理解,同时也指出他们提出赔偿要求过高、于法无据。经过多达几十次的艰难劝说调解,双方最终达成共识,一场纠纷得到圆满化解。
在逆行中“守初心”在严防中“担使命”
疫情发生以来,公严春主动请缨,始终战斗在防疫工作第一线,化解矛盾纠纷,全力保障疫情期间社会的和谐稳定。通过“面对面调解”“视频调解”“微信调解”“电话调解”等多元化解方式化解矛盾纠纷。积极协助交警做好当事人的安抚工作,在做好调解事项的同时,做好法治宣传、疫情防控宣传等工作。
2020年2月,疫情期间,王某驾驶机动车去值班,而此时的李某也要去坚守自己的岗位,不幸就在一瞬间发生了……事故发生后,李某的女儿张某因不能接受亲人的突然离世,多次昏倒。由于张某情绪不稳定,民警相关工作无法推进,在发生事故后的第15天,办案民警请求交调委介入,对张某进行疏导和劝解工作。受理案件后,公严春的耐心劝解和无私中立的态度,让张某从最初的一言不发、到侧耳倾听,到微微点头,到有所回应,再到最后的敞开心扉,5天的努力,终于化解了张某的心结。在受案后的第7天,事故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并即时履行,一场疫情下的矛盾纠纷圆满化解。
事后,张某多次送钱物以表达感谢之情,均被公严春婉言拒绝。张某说:“姐,我是发自内心的感谢您,没想到在当今社会还有您这样不看重钱财一心为老百姓着想的人!太感谢您了!”公严春说:“让事故双方相互理解、达成谅解是我的工作,引导当事人合理提出诉求是我的职责,非常感谢你对我的信任。”
怀着一颗热爱的心做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公道人”
基层调解工作异常艰辛,这其中的辛苦付出和不懈努力公严春体会最深。学会吃工作中的苦,学会找寻工作中的乐,有了群众的信任,公严春认为这是人生价值的另一种体现,所有的付出都是值得的。
公严春严肃认真、公道正派,不管是涉及几百元的小纠纷,还是几十万、几百万的大矛盾,或者是配合交警支队中心工作,都认真看待,从不推托或敷衍。她一丝不苟、精益求精,凡是受理的矛盾纠纷,总是亲自深入纠纷现场,查证据、听实情、找原委,对当事人的陈述认真听取、多方求证,调解纠纷成功率大为提高,调解履行率始终保持在100%。她坚持原则、清正务实、廉洁高效,严格遵守调解工作纪律,也从不接受当事人的吃请。
8年的调解生涯,公严春始终坚守着人民至上的不变初心,践行着人民调解为人民的诺言,用心中的大爱化解矛盾纠纷,为构建和谐社会作出积极贡献。
责任编辑:河北省司法厅
原文链接:http://sft.hebei.gov.cn/system/2021/04/19/030088763.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