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印发并实施跨部门综合监管重点事项清单
时间:2019-11-13
来源:湖南省司法厅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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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动解决重复检查、多头执法等问题,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的指导意见》和《湖南省跨部门综合监管办法》要求,省司法厅近日印发《湖南省跨部门综合监管重点事项清单》。
该《清单》由10个行业主管部门牵头组织27个相关监管部门共同研究制定,主要涉及药品、医疗器械、危险化学品、大件运输、非法集资、剧本娱乐活动、成品油流通、居民自建房安全、教育培训、医疗机构太平间管理和殡葬服务等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且社会关注度较高的11个重点监管事项。通过制定《清单》,进一步明晰各行政执法部门的监管边界和监管责任,从源头上减少部门间推诿扯皮现象,为市场主体减负担、降风险。
目前,省司法厅正积极推动各相关部门按照《清单》要求,制定、备案跨部门联合检查年度计划和方案,规范开展跨部门联合检查。据不完全统计,全省交通运输、应急、教育、文化旅游等领域已实施跨部门联合检查80余次,查处违法行为230余起,相关检查频次与上年度同期相比减少30%以上。同时,省司法厅正在牵头开展跨部门综合监管平台试用工作,将逐步实现跨部门综合监管事项清单、检查计划、检查工作方案、检查过程和结果信息等要素全过程信息化管理。
下一步,省司法厅将继续指导各级各部门在更多领域、更大范围梳理制定跨部门综合监管重点事项清单、规范实施跨部门联合检查和监管执法,切实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
(厅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处供稿)
原文链接:http://sft.hunan.gov.cn/sft/xxgk_71079/gzdt/xtyw/202412/t20241218_3352793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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