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政策法规网!
政策法规网

首页

当前所在:网站首页> 法制在线 >正文

夯实基层人民调解基础 促进矛盾纠纷就地化解

时间:2019-11-13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 作者:佚名 浏览量:

  

  巴彦淖尔市乌拉特中旗司法局不断夯实基层调解组织,全面整合资源,统一搭建平台,实现了三级联调、一站服务、多元化解矛盾纠纷的新格局。

  立足于“完善网络”让资源“充分联动”

  发挥“网络联动”作用。结合实际指导完善各类调解组织及嘎查村(社区)专兼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逐渐形成三级调解网络。依托4个综合性专业调解委员会、10个苏木镇调委会、96个嘎查村(社区)调委会,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联动调解模式。同时动员一批政治素质好、乐于助人、热心公益的老党员、老专家、老教师、老战士、老模范加入苏木镇、嘎查村(社区)两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充分发挥“法律明白人”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前沿作用,搭建多元化解载体,邀请361名“法律明白人”参与纠纷调解,同时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   

  注重于“整合资源”让矛盾纠纷“一站式”解决

  在旗社会治理中心设立旗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指挥中心,由政法委牵头、法院、公安局、信访局、司法局协调配合,将原有的公共法律服务、诉调对接、综合治理、多元化解和信访事项等职能整合,打包入驻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指挥中心,公安局、信访局、司法局、法院在中心设立窗口。实行中心统一协调管理,对矛盾纠纷进行分流、化解、督办,达到多部门相互配合、凝聚合力、集中服务的目的。在10个司法所设立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建立党委政府负总责,平安办具体牵头,整合信访办、派出所、司法所、法庭等部门资源,形成优势互补、有机衔接、协调联动、便捷高效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格局。

  聚焦于“分级分类”让群众“少跑一公里”

  充分发挥人民调解主渠道作用,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把人民调解与法律服务整合起来,将排查出的矛盾纠纷、信访积案进行分级分类,具备嘎查村(社区)级调解条件的,按属地原则分发到嘎查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并做好跟踪指导。嘎查村(社区)不具备调解条件的,由苏木镇级人民调解委员会按照分类原则,抽选相关人员组织调解。调解成功的,根据当事人意愿,积极引导当事人把调解达成协议送辖区人民法庭申请司法确认,保障调解协议的约定事项纳入法律保护范围。苏木镇司法所全面排查化解本辖区的各类矛盾纠纷,对难以化解的重大疑难纠纷提交到旗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指挥中心,由旗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指挥中心组织进行调处。调解不成功的引导当事人采取合理合法的方式维护自己的权益,按需积极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积极引导依法维权,有效防止民转刑等极端事件的发生。

  致力于“法治宣传”使矛盾“消灭于源头”

  抓实法律明白人培训,培养一支来自群众、服务群众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队伍,引导“法律明白人”常态化地向农牧民开展丰富多彩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辖区群众法治素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在重要时间节点,围绕宪法、民法典等重点内容开展法治宣传培训工作,同时,通过“送法上门”“法律六进”等活动载体,与群众拉家常、普法律、解难题。


原文链接:http://sft.nmg.gov.cn/sfyw/jcgzdt/202412/t20241223_2641941.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政策法规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国信涉农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政策法规网 zcfgw.org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69940054,010-80447989,监督电话:17276752290,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
邮箱:huanbaofzxczx@163.com  客服QQ:2834255374 通联QQ:34047331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