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和县司法局“四力并发”全力推进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
乌兰察布市兴和县司法局以不断优化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强化监督合力,推进行政执法监督规范化建设。
以制度为“抓手”,书写执法监督常态化“恒心”。兴和县司法局把推进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纳入全面依法治县年度考核目录。积极落实司法所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九项职能,并依照要求开展各类督查10余次,开展案卷评查2次。根据推进情况召开调度会,及时研究解决困难和问题。
以协作为“推手”,书写社会监督大格局“诚心”。坚持“非诉机制挺前”为核心的诉源治理新实践,探索构建行政执法监督与法治督察、行政复议、检察监督等协作会商机制,联合开展涉企行政执法专项检查活动,制定行政执法重点领域问题清单,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同时,聘请100名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设立2个行政执法监督企业联系点。
以创新为“拉手”,书写执法司法规范化“决心”。创新“行政执法监督1+N”多元工作机制,构建“信息互通、成果共享、合力监督”的“大监督”新格局。加强与“12345”接诉即办中心实现信息共享,深入分析群众对行政执法领域的意见建议,对行政执法领域存在的问题与风险及时协调党委和政府依法决策,督促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履职。
以审查为“先手”,书写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初心”。打好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源头预防、事中审核和事后监督“组合拳”,有效加强行政执法源头监督。文件备案审查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今年来,兴和县司法局审查县政府转办的各类文件24份,提出法律意见58条,梳理发布《兴和县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现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及时报备率100%,合法率100%。
原文链接:http://sft.nmg.gov.cn/sfyw/jcgzdt/202412/t20241223_264191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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