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司法厅淮河路门面房屋顶防水处理招标公告
时间:2019-11-13
来源:安徽省司法厅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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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省司法厅淮河路门面房屋顶防水处理项目。
2.项目地址:合肥市淮河路337号。
3.项目内容:本工程为安徽省司法厅淮河路337号门面房房顶防水处理项目。
4.标段(包别)划分:共分1个包。
门面房屋顶防水项目。主要是对门面房屋顶进行防水处理,面积约85平方米。要求4毫米厚,负十度。项目预算1.5万元。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报价人具有有效的相关工程施工资质。
3.报价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和有效安全考核合格证。
5.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需求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4月25日12:00。
2.投标地点:合肥市清溪路100号安徽省司法厅技术综合楼305室。
四、其他事项
1.按采购需求提供标书,份数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两份。
2.本次采购由招标人自行组织开标,采取有效最低价中标。
3.现场踏勘时间:2021年4月22日9:00—17:00。投标人踏勘前,须电话联系约定时间,并带齐相关资质材料。
4.联系人:唐维宏,联系电话:65982880。
安徽省司法厅
2021年4月19日
原文链接:http://sft.ah.gov.cn/zhzx/tzgg/5564065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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