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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丨一场因“抢客”引发的纠纷

时间:2019-11-13 来源: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浏览量:

  

  出租车司机小陈和老王在十字路口的停车位等待乘客期间,两人发生了口角和推搡,后升级为肢体冲突。经医院诊断、鉴定机构鉴定,老王眼部、头部均因殴打受伤。

  老王选择报警。警察了解情况后,根据损伤程度和事情发展经过,分别对老王、小陈予以不同的行政处罚。

  因双方始终无法就民事赔偿问题达成一致意见,老王随即起诉到人民法院,一、二审结束后,老王向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接到再审申请后,吉林高院民一庭办案法官经过仔细阅卷,认为和解对双方当事人最有利,也能减少双方再冲突的可能。

  经过反复耐心沟通,双方当事人同意各退一步达成和解。但小陈一时之间无法凑出赔偿款给老王,因此他提出了分期付款的提议。但老王认为,分期付款是小陈“打太极”的手段,如果分期付款就说明小陈根本没有和解的诚意。双方和解一度陷入僵局。

  在此情况下,办案法官经过反复沟通、多次协调,取得了老王的理解,并给小陈争取了更多的筹措时间,最终双方握手言和、达成和解,小陈一次性付款后,老王撤回了再审申请。

  案件解决后,双方都向法官表示了感谢。小陈感叹地说,“通过这件事我明白了一个道理,生活中难免遇到矛盾与摩擦,但处理矛盾与摩擦的方式应该是理性的、合法的,否则就要承受违法的后果。”

  法官提醒

  我们在日常生活中,要时刻坚守法治理念,处理问题时必须遵法守法用法,切不可因一时冲动,做出让自己后悔的事情,要用理性掌控情绪,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原文链接:http://jlfy.e-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4/12/id/832084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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