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报》:黑龙江牡丹江爱民 善意文明执行护航企业发展
时间:2019-11-13
来源: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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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爱民区人民法院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成功执结一起罚金案件。某机械公司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被判处罚金80万元。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了解到该企业是A级纳税企业,有30余名职工需要发工资以及缴纳各种保险。一方面,罚金必须依法执行到位;另一方面,企业的存续经营关系着众多职工的生计和社会经济的稳定。为了找到最佳解决方案,执行干警经过研判,最终提出了在不影响企业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允许被执行企业分期分批缴纳罚金的执行方案。该企业也深刻认识到了法律的严肃性,表示会积极配合执行工作,努力克服困难,按照执行方案缴纳罚金。最终该企业的罚金全部缴纳完毕。
文章出处:人民法院报
原文链接:http://www.hljcourt.gov.cn/public/detail.php?id=406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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