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高质量司法护航新质生产力发展
人民法院在服务保障新质生产力发展上应如何作为?近年来,福州中院始终坚持先发优势,深化与各行政部门的协同合作,推动涉企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为福州新质生产力的加快发展蓄势赋能。
出台护“新”举措。聚焦发展新质生产力对司法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在全省范围内率先出台发布《司法服务保障新质生产力发展17条工作举措》。组建企业法律服务团队,对接新质生产力代表企业,问需求策、惠企安商。今年以来,主动上门为博思软件公司、新大陆公司等提供咨询服务,为企业参与市场竞争、应对海外诉讼风险提供法律诊断,实现司法保护与创新实践同频共振。
“借脑引智”提效。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新兴产业领域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是服务新质生产力加快发展的重要举措。今年以来,福州中院共审结技术类知识产权案件493件,通过充分发挥技术调查官制度优势,案件审理时间平均缩短90天,当事人诉讼成本平均减少3万~5万元。除了2020年聘任的来自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专利审查协作北京中心福建分中心的技术调查官,今年4月,福州中院又新增选了来自福州大学等四所高校的电子信息、人工智能、生物科技、新材料、新品种植物培育等领域的25名专家作为技术调查官,大大扩充了专家库所涵盖的专业领域范围。
深化司法协同。加强行政司法深度协作,依法确认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理并主持调解的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的行政调解协议,“行政调解+司法确认”机制落地见效。破除知识产权保护部门间的壁垒障碍,落实知识产权领域重大违法失信联合惩戒机制,目前向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移送的拟列入失信人员的名单已经依法向社会公布。充分发挥司法建议在促进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督促相关社会治理主体改进工作、规范行为。针对在审理中发现的特许经营行为中的典型乱象,向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对特许经营纠纷较为集中的饮品、餐饮、家政服务等行业,依法依规实行重点监管的司法建议,并获得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积极反馈。
原文链接:https://fjfy.fj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4/12/id/831682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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