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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取号、一窗受理、一次办结、一次办好” 诉讼服务“一窗通办”全省推行

时间:2019-11-13 来源: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浏览量:

  

  与“专窗专办”模式有啥区别?

  与“专窗专办”模式不同,此次推行“一窗通办”是将立案登记和诉讼服务综合在一个窗口办理,是在诉讼服务中心“一站通办”基础上,将刑事、民事、行政等案件的立案登记,以及案件查询、联系法官、材料收转、缴费退费、多元解纷等20余项专窗服务进行功能整合,窗口人员也由“专人专岗”向“一岗多能”转变,科学设计流程、合理搭配人员,实现诉讼服务“不走回头路”,让当事人省时省力更省心。

  11月29日,记者从全省法院诉讼服务“一窗通办”现场会上获悉,全省法院将对各个诉讼服务窗口进行整合,确保来院群众在任一窗口均可办理全部立案和诉讼服务事项,实现“一次取号、一窗受理、一次办结、一次办好”。

  当天上午,在省高级人民法院组织下,全省各中院和大连海事法院的诉讼服务有关人员在大连市甘井子区人民法院现场观摩学习诉讼服务“一窗通办”经验。

  据该院诉讼服务工作人员介绍,自今年5月实施“一窗通办”以来,甘井子区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接待群众上万人,网上立案率达97%,现场办结率达100%,当事人即来即办,几乎不需等待,窗口接待量从原来日均110余次降至30余次。“一窗通办”进一步升级了诉讼服务方式,全面开展导诉服务、窗口服务线上操作指导,对不熟悉智能化应用的当事人提供帮办、代办、转办服务。

  目前,大连全市法院已率先将诉讼服务大厅92个专业窗口升级为52个通办窗口,其他法院普遍采用立案登记和诉讼服务分别办理模式。

  近年来,省法院党组高度重视诉讼服务工作,通过对诉讼服务中心的全面系统升级改造,实现了“立案”功能向诉前事务集约办理转变、从以人工办理为主向“人工+智能”协同办理转变、从对相关事务线下办理向线上办理转变、从诉讼行为入口向作为多元解纷主战场转变,在服务群众诉讼、服务法官办案、多元化解矛盾纠纷、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树立良好司法形象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2023年,全省法院共有22个诉讼服务中心入选首批“清风辽宁政务窗口”,诉讼服务和多元解纷品牌效应逐步显现。

  下一步,全省法院将把“一窗通办”作为司法为民和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坚持因地制宜,深化流程再造,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

  

  

  


原文链接:http://ln.ln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4/12/id/829712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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