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和谐从“家门口”走到“心里头”—— 葫芦岛新台门法庭“四步工作法”打造“枫桥式人民法庭”
葫芦岛市连山区人民法院新台门人民法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人熟、地熟、情况熟”的优势,结合实际在工作中形成了“四步工作法”,从今年年初至11月份,通过诉前调解的方式解决案件66件,占该庭当年调解案件的52%;调撤案件197件,调撤率达66%,满足群众对“家门口法庭”的新期待。
融入治理格局
走好前端化解“预防步”
新台门法庭下辖地区均是比较偏远的农村,鸡毛蒜皮的矛盾占极大的占比。“本来都不是太大的矛盾,案件标的额也较小,如果按照正常的诉讼流程,既占用审判资源,群众诉讼负累也较大,因此,我们把解决类似矛盾的突破点放在调解上。”新台门法庭庭长康翠平说。
新台门法庭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主动融入辖区党委和政府领导下的多元化解矛盾纠纷的工作格局。初步形成联合村(居)委会、司法所等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矛盾调处工作机制,做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
加强审调对接
走好前端化解“提前步”
对于诉前调解案件,新台门法庭会分别联系原、被告双方,了解案件事实、理清争议焦点,然后安排法官助理指导人民调解员对双方有调解意向的案件进行矛盾纠纷诉前调解。
人民调解员对于事实清楚的案件会多次劝导,以达成双方和解意向,法官依法确认非诉调解协议的效力,减轻当事人讼累,对于无法调解成功的案件及时导入诉讼,有效实现审调对接。
“大姨,咱原来关系不错,这事就这样算了吧。”近日,在新台门法庭调解下,一起邻里因琐事引发的人身伤害案件画上了圆满的句号,原告刘某某与被告夏某某握手言和,夏某某当场赔付了刘某某主张的费用。
发挥调解优势
走好实质化解“基础步”
新台门法庭采取“动之以情,晓之以理,释之以法”的方式,深入到田间地头,实地解决“家门口”的纠纷。为实现定分止争,打破“庭审调”这一常规做法,该法庭引入庭前调、庭后调的调解机制,将调解贯穿诉讼各环节,灵活运用调解方式,力争息诉止争。
原告吴某义与被告吴某海是亲兄弟,二人为了“一亩三分地”产生矛盾,村委会和镇政府工作人员多次调解未果,最终二人闹上法庭。新台门法庭为妥善处理矛盾纠纷,联系了当地司法所所长及村书记,到原、被告所在的村委会分别与兄弟二人谈心,从手足亲情入手,融情于法。经过耐心劝说,哥哥吴某义最终将亲情放在首位,决定撤回起诉。
推动共建共治
走好实质化解“组合步”
人民法院的调解模式大多固定在法官与当事人之间,新台门法庭更新“单一调”观念,综合运用冷热处理法、对症下药法、联合调解法等各种方法,多管齐下,提升了调解结案率。其中联合调解是与基层组织有效对接、化解矛盾纠纷的重要方法,让很多“单兵作战”难化解的矛盾有效处理。
原告刘洪某与被告刘某系邻居。原告于2022年初发现与被告相邻的护山墙破损,双方就修缮事宜私下沟通数次未达成一致意见。双方纠纷经村委会、派出所多次调解无果,刘洪某诉至法院。新台门法庭在处理该案时发现双方矛盾较深,遂向连山区法院汇报启动“党委+人民法庭+司法所+派出所+村委会”的联动机制,共同研究解决方案。经过各方的共同努力,最终平衡了原、被告的利益,使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并全部履行完毕。
原文链接:http://ln.ln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4/12/id/8316605.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