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皓首未忘一路初心 普法倾注半世真情 云南省有一位情系老年人的九旬法官

时间:2019-11-13 来源: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浏览量:

  

  郁青,女,汉族,中共党员,1927年12月出生,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原庭长,1983年7月离休。她一直奋战在普法宣传一线,通过20多年定点义务咨询、上百篇法律解答文章、数十场讲座,尽己所能为困难群体提供法律服务,尤其是在帮助老年人维权方面,她倾注了大量心血,至今仍有老年人及其子女视她为恩人、亲人。有着73年党龄的她用毕生心血践行了一名共产党员的初心使命,她守护在法与情的交融地,温暖了数不清的家庭。

  眼带笑意为老人答疑解惑

  法官这个职业总给人不苟言笑的刻板印象,但很多老年人接触到郁青后却颇感意外,因为她连眼睛都在微笑,解释法规时声音委婉轻柔,在她面前倾诉内心困惑毫无压力。1995年,郁青作为法律知识顾问受聘于《云南老年报》社,每周一和周三上午到报社接待读者咨询,针对读者关心的问题,报社还为她开辟了“老人与法”专栏。读者咨询的案例,她用一篇篇文章答疑解惑,并且坚持给读者回信。由于她服务得细致和专业,“云南老年报有一位资深法官接待咨询”的口碑迅速传开,来访者络绎不绝。至今,仍有老读者来询问郁青老师的近况。

  老年人遇到的难题,往往会搅扰三代人、影响多个家庭,解决好了皆大欢喜。如遗产继承、再婚等问题,都必须用整体权衡、系统思维来做疏导和安排。正是因为见证了太多赢了法理、输了亲情的判案,郁青才以“珍惜晚年安宁、看淡过往恩怨”的理念来为老年人普法和做调解。只要不是逼得老年人丧失养老基本条件的恶劣事件,郁青都主张以和为贵。一位银行系统退休的老先生,为遗产分配引起子女不满找到报社,郁青耐心听完来龙去脉,建议这位老先生给三个子女各写一封家书,回顾美好的亲情时光、坦率讲出养老忧虑、解释分配方案的出发点,用这样的方式获得子女们的理解。写信过程中,老先生也发现自己考虑不周的地方,并及时对分配方案做了调整。本来可能对簿公堂的风波,在老父亲以诚感人的沟通中安然平息。很多年后,子女们捧着这摞书信来感谢郁青,同样是纸,与冰冷严峻的判决书相比,这些饱含父爱的信笺让这个家庭避免了离散。

  郁青每周接待咨询,就像上班一样准时来,但“下班”时间总是延误,多数咨询者被积郁已久的负面情绪裹挟着,要让老年人先把情绪宣泄掉才能进入正题。因此,郁青过后要花大量时间给读者回信,还坦诚地把家中电话留给读者,每天都要接几通电话。电话咨询持续到近些年,打电话的人从老人变成了他们的儿孙辈,多是表达问候和感谢,有时也会吐露所遇到的苦恼。2017年,报社考虑到已经90岁高龄的郁青搬家后往返报社多有不便,才动员她卸下了坐堂接待的重担。22年间,郁青随着报社三迁地址,对几代办报人而言既是亲密战友,又是慈祥师长。

  

  护佑更多老年人过上幸福生活

  离休后,郁青不但全身心扑到普法公益活动中,更孜孜不倦地更新法治理论和法律知识。她自费订阅大量法律类专业报刊,每天都坚持学习;她还是书店法律专柜的常客,书店员工只知道这位和善文静的老太太常来买书,没想到她曾是云南省最高司法机关民事审判庭的庭长。她的真实身份,很多老读者也不知道,只是把她当做一位贴心知心又懂法律的老大姐。郁青认为,通过自己的努力能传递法律的温度,从情感上、公理上给予老年群体支持和帮助,这是法律工作者的初衷和使命。

  20多年来,郁青在《云南老年报》撰写专栏文章300余篇,并参与编撰《老年政策法律知识汇编》。

  写普法文稿,不但要有判案的经验,更要用新法条寻找立足点和切入口;既要找到强有力的依据,又要向咨询者提供可操作的路径。近年来,老年人想再婚又畏惧财产分配难题,常采取同居不领证的方式,然而一旦涉及失能养老,往往会得不到法律的保护。郁青支持老年人在做好婚前财产公证、明确居住权等基本养老保障事宜后再度步入婚姻殿堂,因此在为老人消解疑惑的同时,还要协助老人做好双方子女的思想工作,这特别需要既懂法又足具智慧的外部力量来为老人及子女做拨云见日的工作。她在与再婚老人子女谈心时,都会让年轻人设想,父母卧病在床时,如果有老伴陪护,将省去子女多少奔波。新加入的家庭成员,应该作为后天亲人看待,在无血亲关系的情况下,愿意承担起责任,已经非常值得感恩了。因此,子女阻挠父母再婚不但不明智,还是违法的。

  多年来,郁青通过极具专业水准的司法调解和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的劝导,护佑了40多个家庭小舟顺利绕过老人再婚的“暗礁”,驶入新生活的金色港湾。很多受帮助的老人再婚时,请郁青出席见证。一位女士说,当初如果不是郁青的劝解击溃了自己的狭隘,很可能酿成母亲悲愤自杀的恶果,再婚后的母亲度过了一生中最愉快的20年,临终前抱着她的手流下感激的老泪,留给家人安详的微笑,称郁法官是他们家的大恩人。

  

  感恩奉献 与法治建设同行

  郁青曾义务担任普法工作讲师团宣讲员,是昆明市“一五”普法宣讲员。2015年,郁青被云南高院树立为离退休干部先进典型“五老法官”之一。郁青一直关心下一代的教育成长,90多岁的她,曾多次深入机关、学校、戒毒所进行普法宣讲。2018年,91岁的郁青受邀到省女子戒毒所以《我与祖国的故事》为题向戒毒人员授课。郁青分享了当年因战争与家人逃难和进军大西南的经历,希望大家珍爱生命,远离毒品。

  2008年,郁青被云南省委组织部、省委老干部局表彰为“云南省离退休干部老有所为先进个人”;2019年,她被省委组织部、省委老干部局表彰为“全省离退休干部先进个人”,其事迹入编《光辉历程——老干部精神丰碑》一书。中国长安网、《人民法院报》、中国法院网等媒体纷纷对其事迹作了报道。2024年《中国审判》杂志以《永远的法治追梦人》为题报道了郁青的先进事迹。如今,郁青依然耳聪目明、思维敏捷、表达流畅,读书看报是她最大的乐趣。面对众多老读者的感恩,郁青表示:“感恩《云南老年报》为我打开新天地,为我继续服务大众搭建了新平台。”

  岁月印初心,薪火永相传,郁青用一生践行了共产党员的使命和担当,践行了心系群众、司法为民的公仆情怀。她的精神和事迹激励着广大党员干部,为推动法治建设而不懈努力。


原文链接:https://fy.yngy.gov.cn/article/detail/2024/12/id/829898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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