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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麻莱县人民法院开展冬季集中巡回审判专项行动

时间:2019-11-13 来源: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浏览量:

  

  为弘扬“马背法庭”精神,彰显“以人民为中心”的办案理念,有效缓解当事人交通不便,法官调查取证难、送达难、牧民群众参与诉讼难的问题,曲麻莱县人民法院开展了为期一周的巡回审判专项行动。12月8日晚,组织全院干警召开“马背法庭 曲信于民”之冬季集中巡回审判专项行动动员部署会,会议由党组书记、院长达青主持并作动员讲话,会议传达巡回审判专项行动方案,明确为期一周的任务目标、组织领导、工作要求,谱好巡回审判行动前奏曲。

  

  

  

  次日早上6点,曲麻莱县人民法院办公楼前,灯火通明,庄严的国徽下三辆警车,警灯闪烁,参加巡回审判行动的干警排成两列,整装待发。

  “出发”!随着达青院长一声令下,参加巡回审判行动的17名干警迅速上车,拉开此次专项行动的序幕。

  当晚8时,干警们抵达此次巡回审判的目的地——格尔木市。

  12月10日早晨,干警们前往曲麻莱县人民法院驻格尔木黄河源社区人民调解工作站,对此次巡回审判需要审理的案件基本情况以及案件争议焦点等关键信息进行全面细致的梳理,并迅速投入到案件审理工作。

  巡回审判部分案件审理情况:

  12月10日


  申请人扎某诉被申请人罗某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达成诉前调解,被申请人罗某同意于12月13日前向申请人扎某给付1600元。


  申请人张某诉被申请人色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完成诉前调解,被申请人色某于12月11日向申请人张某归还借款5000元整,双方就此事再无纠纷。

  

  

  

  

  

  12月11日


  申请人闹某诉被申请人江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完成诉前调解,被申请人江某已于12月11日向申请人闹某当场给付8500元,双方就此事再无任何纠纷。


  申请人昂某诉被申请人尕某和格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完成诉前调解,被申请人尕某已于12月11日向申请人昂某当场给付5000元;被申请人格某已于12月11日向申请人昂某当场给付5000元;剩余5000元被申请人格某承诺于2025年6月12日前一次性向申请人昂某给付,双方就此事再无任何纠纷。

  

  

  

  

  

  12月12日


  申请人才某诉被申请人刘某劳动合同纠纷一案,已完成诉前调解,被申请人刘某于12月12日已当场向申请人才某给付劳动合同工伤赔偿款15500元,双方就此事再无任何纠纷。


  申请人四某诉被申请人索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完成诉前调解,被申请人索某于12月12日向申请人四某给付3000元,剩余3800元被申请人索某承诺于2025年7月1日前向申请人四某给付,双方就此事再无纠纷。

  

  

  

  

  

  12月13日


  申请人扎某诉被申请人老某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完成诉前调解,被申请人老某于12月12日当场向申请人扎某给付1600元,双方就此事再无任何纠纷。


  原告代某诉被告江某抚养费纠纷一案,已完成调解,非婚生子白某由原告代某抚养,被告江某承担每月350元抚养费,自2025年1月1日起计算,于每年12月1日前向原告代某给付当年的抚养费,直至非婚生子白某年满十八周岁为止,被告江某依法享有非婚生子白某的探视权。

  

  

  

  

  

   此次巡回审判行动,共接待审理案件31起,调解16起,当场给付6起,释法明理不起诉9起,找到长期失联当事人5人,帮助当事人网上立案2件,主要涉及劳务合同纠纷、买卖合同纠纷、借款合同纠纷、代牧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抚养费纠纷等案由,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民之所盼,法之所向;聆听民意,民声回响。曲麻莱县人民法院将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昂扬的斗志,以马背法庭、巡回审判为纽带,为群众提供多种解纷途径,力争将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诉前,为打造平安曲麻莱、法治曲麻莱提供优质的司法服务保障。

  


原文链接:http://qhgy.qhfy.gov.cn/article/detail/2024/12/id/832079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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