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司法厅电梯维修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根据《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非招标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安徽省省级预算单位变更政府采购方式审批管理办法》(财购〔2015〕560号)等规定,现就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予以公示。
一、采购人:安徽省司法厅。
二、项目名称:电梯维修项目。
三、采购预算:4.98万元。
四、拟定唯一供应商名称及地址:
供应商名称:奥的斯电梯(中国)有限公司合肥分公司。
供应商地址:合肥市政务区怀宁路288号置地广场C座4204室。
联系人及电话:范韬,0551-63698229,1395518901919 。
五、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原因:
1.根据省司法厅与奥的斯电梯(中国)有限公司合肥分公司签订的《安徽省电梯维保合同》(以下简称《合同》)规定,电梯日常维保包括更换易损件等日常维护和保养性工作,不包括电梯重大修理、改造项目。本次维修项目是更换吊索,根据《电梯施工类别划分表》国市监特设函〔2019〕64号之规定,更换吊索属于一般修理的范围,不属于重大修理、改造项目,而是属于《合同》说明中第5项规定的乙方日常维护范围,系乙方合同义务,应当由乙方进行更换和维护。同时,《合同》第六条(二)义务第10项明确规定“未经乙方书面许可不得允许非乙方人员从事与电梯维保有关的工作”。
2.电梯属于特种设备,吊索更换直接关系到电梯运行安全,省司法厅本次维修的4部电梯一直由奥的斯电梯(中国)有限公司合肥分公司安装并进行长期维保,对于电梯运行状况最为了解熟悉,直接由该公司进行此次吊索更换维修,能够更好的保障电梯的使用安全和后期维保的一致性。
六、公示期限:
此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2021年4月22日至2021年4月27日)。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此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的,均可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安徽省司法厅(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清溪路100号,省司法厅技术综合楼305房间,联系电话:0551-65982882)。
安徽省司法厅
2021年4月22日
原文链接:http://sft.ah.gov.cn/zhzx/tzgg/5564656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