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政策法规网!
政策法规网

首页

当前所在:网站首页> 公告启事 >正文

安徽省司法厅电梯维修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时间:2019-11-13 来源:安徽省司法厅 作者:佚名 浏览量:

  

  根据《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非招标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安徽省省级预算单位变更政府采购方式审批管理办法》(财购〔2015〕560号)等规定,现就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予以公示。

  一、采购人:安徽省司法厅。

  二、项目名称:电梯维修项目。

  三、采购预算:4.98万元。

  四、拟定唯一供应商名称及地址:

  供应商名称:奥的斯电梯(中国)有限公司合肥分公司。

  供应商地址:合肥市政务区怀宁路288号置地广场C座4204室。

  联系人及电话:范韬,0551-63698229,1395518901919 。

  五、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原因:

  1.根据省司法厅与奥的斯电梯(中国)有限公司合肥分公司签订的《安徽省电梯维保合同》(以下简称《合同》)规定,电梯日常维保包括更换易损件等日常维护和保养性工作,不包括电梯重大修理、改造项目。本次维修项目是更换吊索,根据《电梯施工类别划分表》国市监特设函〔2019〕64号之规定,更换吊索属于一般修理的范围,不属于重大修理、改造项目,而是属于《合同》说明中第5项规定的乙方日常维护范围,系乙方合同义务,应当由乙方进行更换和维护。同时,《合同》第六条(二)义务第10项明确规定“未经乙方书面许可不得允许非乙方人员从事与电梯维保有关的工作”。

  2.电梯属于特种设备,吊索更换直接关系到电梯运行安全,省司法厅本次维修的4部电梯一直由奥的斯电梯(中国)有限公司合肥分公司安装并进行长期维保,对于电梯运行状况最为了解熟悉,直接由该公司进行此次吊索更换维修,能够更好的保障电梯的使用安全和后期维保的一致性。

  六、公示期限:

  此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2021年4月22日至2021年4月27日)。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此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的,均可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安徽省司法厅(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清溪路100号,省司法厅技术综合楼305房间,联系电话:0551-65982882)。

  

  

  

  安徽省司法厅

  2021年4月22日


原文链接:http://sft.ah.gov.cn/zhzx/tzgg/55646561.html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政策法规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国信涉农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政策法规网 www.zcfgw.org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69940054,010-80447989,监督电话:17276752290,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huanbaofzxczx@163.com  客服QQ:2834255374 通联QQ:34047331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