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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公证协会招聘公告

时间:2019-11-13 来源:西藏自治区司法厅 作者:佚名 浏览量:
西藏自治区公证协会(以下简称“协会”)成立于1994年,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和《中国公证协会章程》设立的行业自律性社团组织,由西藏自治区司法厅指导监督和中国公证协会的业务指导。协会秉承“团结、自律、服务、创新”的宗旨,致力于开展西藏自治区公证行业自律管理工作,为促进西藏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提供优质高效的公证法律服务。近年来,我区公证队伍不断发展壮大,业务类型不断拓展,协会维权中心、投诉查处中心相继成立,因工作开展需要,协会拟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1名,特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一、基本原则坚持公平、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择优录取符合条件人员。二、招聘职位及要求(一)招聘职位西藏自治区公证协会秘书处工作人员1名。(二)招聘要求1.热爱祖国,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领导,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治边稳藏方略,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反对分裂、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等政治原则问题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态度坚决;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和不良记录;3.热爱公证事业,爱岗敬业,责任感强,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和沟通交流能力;4.年龄为22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法学、文秘、行政管理、计算机等相关专业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5.具有较强的逻辑思维能力、文字表达能力和学习能力,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具有类似工作经历的优先。三、工作内容1.承担协会日常行政工作;2.负责相关数据的统计、文字材料汇总、报送工作;3.负责协会各类会议、活动的会务组织工作;4.承担协会财务出纳工作;5.负责文件、报刊的收发、登记、传阅、归档及资料管理;6.完成协会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四、报名和资格初审(一)报名时间2021年4月28日至4月30日(上午10:00—12:30,下午15:40—18:00),逾期不再受理。(二)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地址:西藏自治区公共法律服务大楼303室,自治区公证协会办公室(拉萨市城关区夺底路8号)。(三)报名资料报名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个人简历和1寸免冠照片两张。(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原件经审查后当场退还本人。)(四)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工作由西藏自治区公证协会负责,于2021年5月1日前完成。资格初审合格并参加笔试人员名单将于2021年5月1日通过考生微信群予以公布。 五、笔试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笔试。(一)笔试时间2021年5月8日(周六)上午10:00—12:00(二)笔试地点西藏自治区公共法律服务大楼二楼(拉萨市城关区夺底路8号)。(三)笔试科目参照机关事业单位考试内容。(四)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列,并按照招录名额1:6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六、面试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一)面试时间2021年5月12日(周三)上午10:00—13:00(二)面试地点西藏自治区公共法律服务大楼二楼。   (三)面试主要内容此次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主要内容为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每名考生面试时间控制在20分钟以内。七、政审、体检对面试合格人员进行政审、体检。政审重点考察考生及家庭主要成员在反对分裂、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等方面的政治表现,政审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八、录用及待遇(一)录用政审合格的,由西藏自治区公证协会与本人签订劳动合同。(二)待遇1.薪酬由薪资构成:聘用人员工资由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等部分组成。试用期工资为3120元/月。试用期转正后,工资待遇在6700元/月左右(含个人缴存“五险一金”);2.社会保险:西藏自治区公证协会按规定为录用人员缴纳五险一金;3.聘用人员享有劳动法规定的婚丧假、产假、带薪休假等权利。工作满一年的,享有带薪休假30天(区外人员为40天);工作满三年的,享有带薪休假35天(区外人员为45天)。九、其他相关事项1.对应聘者资料协会将予以保密,仅用于招聘工作使用,相关资料不予退还。2.应聘人员应提供真实有效的相关信息和材料。存在弄虚作假情况的,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3.招聘期间请保持手机24小时畅通,无法联络的后果自负。

   

      联系人:米玛普赤 联系电话:13659520027

               拉巴色珍 联系电话:13908989551

   

   

                      西藏自治区公证协会

                       2021年4月23日

  


原文链接:http://sft.xizang.gov.cn/xwzx/gsgg/202104/t20210424_20057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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