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风采录】王顺智:心系百姓息诉止纷争 胸怀大局维稳促和谐
近年来,河北广大人民调解员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中的基础性作用,全力服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和全省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涌现出一大批人民调解工作先进个人。为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现分批推介2020年被司法部授予“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称号的65名人民调解员的先进事迹,以此展示河北人民解调员扎根基层、爱岗敬业、默默无闻、无私奉献、敢于担当的精神风貌,展现基层社会治理和法治建设取得的扎实成效。
他坚守道路交通事故纠纷调处一线近10载,始终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第一位;他秉承坚定的理想信念,敢于担当、清正廉洁,成功化解了大量道路交通事故纠纷。他赢得了当事人和社会的普遍赞誉,以实际行动践行了“人民调解为人民”的使命和担当。他就是现任平泉市交警大队事故中队中队长兼平泉市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王顺智。
积极预防筑牢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
道路交通事故特别是重大人身伤害事故发生后,受害当事人家属经常会因悲伤、愤怒而导致情绪失控,产生对抗情绪,如果纠纷得不到及时有效解决,极有可能激化矛盾,严重影响社会和谐稳定大局。
在公安机关认定事故责任后,王顺智都会组织调解员第一时间介入,把人民调解这一最基础的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挺在前面,将“和为贵”“息讼止争”的法律文化传统运用到人民调解工作中,使调解力量向引导和疏导端用力,通过法律宣传、道德教育、思想引导,帮助当事人消除负面和对抗情绪,让双方在冷静理智和互让互谅的基础上自愿依法达成调解协议,实现了纠纷的源头预防、前端化解,筑牢了社会和谐稳定第一道防线。
2017年,王顺智受理一件死亡事故赔偿纠纷,双方当事人是同村村民。通过思想疏导和法律宣传,双方当事人对事故责任认定表示认可,同意调解。可是在调解时,双方一言不和便剑拔弩张、针锋相对,并扬言回村后一定要斗个你死我活。
出现这种状况是预料之中的,凭着以往的调解经验,王顺智果断将他们安排到不同的办公室分别做工作,劝解双方要换位思考,理解对方的心情,理智对待,不能彼此怨恨,更不能做出危害双方家庭和社会稳定的违法行为。
经过反复做工作,双方终于消除负面对抗情绪,重新回到了调解桌前,表示作为同村邻里,今后要和睦相处,不会做有损对方家庭和社会和谐稳定的糊涂事,愿意按照事故责任认定结果和赔付标准,依法承担各自的责任。在王顺智的主持下,双方互谅互让,达成了调解协议,一件可能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纠纷被及时消灭于萌芽。
正确引导依靠群众力量化纠纷
重大的交通事故会导致伤亡事件和财产损失发生,对当事人自己和家庭成员的身心造成严重伤害,他们往往企图通过获取对方最大利益来求得心理平衡,调解难度相当大。
调解实践让王顺智懂得,人民调解之所以被称为“东方经验”,根本原因在于人民调解制度深植于基层乡土社会,具有广泛的群众基础,依靠群众是人民调解取得成功的法宝。所以,遇到难以解决的争议时,他都会根据当事人更容易从心底接受与其关系密切的人的意见这一特征,积极发动当事人亲属、朋友、邻里等群众力量,使其参与到纠纷的调解中,从而实现纠纷有效化解。
2019年,王顺智受理死者孙某的子女与肇事者孟某的交通事故纠纷后,多次组织双方调解,可是双方在赔付金额上存在严重分歧,互不相让,调解陷入僵局。
经过调查,王顺智得知死者孙某的舅舅经常往来于孟某的居住地,与孟某的堂兄有多年的生意合作关系。以此作为突破口,王顺智分别找到孙某的舅舅和孟某的堂兄介绍了事故情况、责任认定和赔付标准及法律依据,引导他们参与到调解中,为两家依法化解纠纷做积极工作。在王顺智和双方亲属的努力下,双方当事人终于消除了分歧,达成了调解协议。
依法履职彰显为民调解的责任担当
新形势下,各种复杂和不确定性情况叠加,人民群众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期待和要求更高,人民调解员的职责使命更加艰巨。在调解工作中,王顺智始终秉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切实把满足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法律需求放在心里,践行在调解的每一件纠纷中,落实到调解程序、责任认定、证据核实、理赔标准的每一个关键环节上。
2020年2月初,在新冠肺炎疫情暴发之际,王顺智受理了一起发生在辖区的交通事故纠纷。事故责任人胡某在省外A地隔离,死者家属刘某家在省外B地,因道路防疫查控限制,如何组织当事人进行调解成为一件难事。
传统意义上的“面对面”调解方式已经不能适应这一特殊时期调解工作的需要,王顺智感到了前所未有的压力。经过思考,他决定在电话沟通的基础上,利用好“微信”这个信息网络平台。在征得领导和当事人同意后,他与当事人建立了微信临时联络群,在群内利用图像、音频、视频功能向双方当事人“告知”和“送达”调解各类书证,开展调解工作。为了依法解决纠纷,王顺智数次通过电话和微信与胡某进行沟通,耐心做思想工作、宣讲赔偿新规,最终促使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纠纷圆满解决。
责任编辑:河北省司法厅
原文链接:http://sft.hebei.gov.cn/system/2021/04/27/030090768.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