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司法厅机关食堂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省司法厅机关食堂改造项目。
2.项目地址:合肥市清溪路100号。
3.项目简介:安徽省司法厅机关食堂建造无人超市,竹园餐厅入口处室外台阶改造。
4.项目预算:8万元。
6.标段(包别)划分:分1个包。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供应商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3.供应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且具有检验合格的有效安全考核合格证书。
5.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有2个以上类似业绩。
6.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需求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中标供应商: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供应商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三、其他事项
1.供应商按采购需求提供标书,份数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两份。
2.本次采购由招标人自行组织开标,有效最低价中标。
3.投标地点:合肥市清溪路100号安徽省司法厅305办公室。
4.联系人:张红刚,联系电话:65982882。
5.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5月7日17:00。
6.现场踏勘时间:2021年4月30日10:00—11:00。投标人踏勘前,须电话联系约定时间。同时免费发放招标文件。
安徽省司法厅技术综合楼服务中心
2021年4月28日
原文链接:http://sft.ah.gov.cn/zhzx/tzgg/5565497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