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风采录】李清珍:调解架起连心桥
近年来,河北广大人民调解员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中的基础性作用,全力服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和全省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涌现出一大批人民调解工作先进个人。为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现分批推介2020年被司法部授予“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称号的65名人民调解员的先进事迹,以此展示河北人民解调员扎根基层、爱岗敬业、默默无闻、无私奉献、敢于担当的精神风貌,展现基层社会治理和法治建设取得的扎实成效。
46岁的李清珍,是一名在基层司法行政部门工作了近30年的“老司法”。1995年,她自愿到基层司法所担任内勤并参与调解工作,2014年担任沧州市孟村回族自治县辛店镇司法所长、辛店调委会主任。她始终关注民生、维护群众利益,以强烈的工作责任感投入到人民调解工作中,参与调解矛盾纠纷400余件,疑难纠纷10余件,调解成功率达95%以上。
摸清实情建机制找准思路破难题
在调解工作中,李清珍发现基层上访人员情况复杂、民间纠纷矛盾多,她秉承着“凡事都有规章可循”的原则,采取了人民调解工作互通、共融、共抓、共管工作模式,形成司法、信访、综治合处办公,各村相继建立人民调解组织、治保组织、联防组织,实行矛盾联调、治安联防、问题联治、平安联创的四联机制。多年来,她完善调解规章制度上墙,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做到有章可循;坚持把群众急切需要解决问题的相关法律法规印成小册子,通过普法渠道发到群众手里,让群众学法懂法遵法;坚持从申请条件或自动介入调解到达成协议、回访都制定格式,流程图上墙,方便当事人按照调解程序主张权利,推动了村级调委会规范调解流程建设;坚持落实回访制度,对调解成功的纠纷在15日内进行回访,做到有始有终。
情法并用促使各类矛盾化解
农村工作复杂琐碎,很多矛盾纠纷都落到乡村干部身上。作为调解员,李清珍始终坚持公平公正这个原则,做到了以真心和宽容、耐心和细致进行调解,积极追求法律道德、风俗民情、基层现状的相融,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第一时间,架起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
在农村,邻居之间因为排水、处理生活污水、挖渗水井等问题,以及宅基地上多占、侵占公共土地的纠纷屡见不鲜。在处理这些问题上,村调解员起到很大的作用,既要和村干部多沟通,又要让他们按章办事,用证据说话。作为司法所长,李清珍心里时刻装着的是辖区的群众,想着的是群众的事。多年的司法工作中,她因办事公平公正赢得了群众的信任和认可。
在李清珍手机里,一直有一张舍不得删除的照片。这件事发生在2020年3月,辖区姜庄村邻居杨某、刘某因琐事发生争斗,导致杨某一方受伤住院,李清珍和法庭的调解员运用有关法律、法规耐心教育打人的刘某。在调解过程中了解到,原来两家关系很好,刘某小时候落水,还是杨某的丈夫把他救上岸的。近几年两家关系不好的原因是刘某父亲的再婚妻子和邻居关系不好造成的。李清珍通过这个突破点,用“救命恩情”感化打动了刘某,他表示怎么处理都好,赔偿多少医药费都心甘情愿。在最后双方达成赔偿共识时,还拥抱在一起,李清珍将这一珍贵的瞬间记录了下来。
勤奋耕耘维护稳定促进和谐
不管多小的纠纷,李清珍从来没有烦过,相反,她把调解当成一件乐事。“群众工作无小事”,在农村,许多矛盾纠纷往往是由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引发的,如果调处不及时,就会酿成大的矛盾纠纷,甚至走向矛盾激化。
有一件由家庭矛盾引发的纠纷让李清珍记忆犹新,那是李庄的一个岳母和姑爷因为租金问题引发纠纷,二人来到司法所说专门找李清珍调解,来的时候怒气冲冲,大嚷大叫。李清珍安抚他们后,才明白,二人原来是因为土地租金27000元的分配问题,经过李清珍耐心的疏导,最后二人欢欢喜喜回家了。
基层问题错综复杂,群众矛盾千变万化,仅靠调解解决不了所有问题。在调解工作中,李清珍始终努力带领调委会成员把工作重点放在“防”字上。她认真摸索研究各类纠纷的特点和发生规律,采取得力措施,防范到位,抓早抓小抓源头,确保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工作“第一道防线”作用,做到调防结合,标本兼治。在日常工作中,李清珍还注重法治宣传和群众的教育工作,积极组织群众开展法律法规及道德知识宣讲活动,并结合乡镇各类活动,采取悬挂宣传横幅、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开展法治宣传活动。通过各类宣传和教育活动的开展,群众“懂法、守法、用法”的意识和道德水平逐年提高。
李清珍时刻以一名共产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做到了热爱人民调解工作,热心人民调解事业,正确处理名利与地位、做人与做事的关系,使人民调解工作有力地维护了辖区社会稳定,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河北省司法厅
原文链接:http://sft.hebei.gov.cn/system/2021/04/30/030091459.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