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倒牛奶”式新型浪费必须受到法律的处罚
近日,一段粉丝为“打投”,雇佣一群人将牛奶瓶盖一一拆开,并将牛奶倒入沟渠的视频在网上热传,引来舆论广泛批评,随后相关综艺节目《青春有你3》被责令暂停录制。
白花花的牛奶就这样被倒入沟渠,如此浪费令人愤慨,而其背后的逻辑更令人惊讶。在一些选秀成团真人秀节目中,票数最高的几位选手可以“成团出道”。如果粉丝们想为喜欢的选手“打投”,就要买与节目联名的品牌饮料,取得留在瓶盖内侧的二维码。由于牛奶保质期相对较短,一些粉丝为“打投”疯狂购买,喝不完又转卖不了,直接倒掉便成了最“快捷”的处理方式。如此一来,牛奶不再是牛奶,不再作为食品而存在,而变身粉丝的“选票”,成全一次次“爱的供养”。这种现代版本的“买椟还珠”,造成巨大的资源浪费、错误的价值引导!
“倒牛奶”式浪费,表面看是粉丝的疯狂,实则是在畸形的饭圈生态下,选秀链上的资方、制作方、平台、偶像、粉丝团合谋诞生的怪胎。品牌方发明“奶票”,节目组设置“饮料榜”,粉丝站组织“集资”,把食品异化成粉丝对偶像的支持。这种浪费远非简单的胡吃海塞、暴饮暴食,其根源在于粉丝投票规则的设计,带有明显的组织化、规模化特点。考虑到粉丝群体多为青少年乃至未成年人,这样的浪费危害性更大,更需要引起社会的重视。
无论出于什么目的、采取何种方式,浪费都可耻!4月29日通过的反食品浪费法,明确指出要“形成科学健康、物尽其用、防止浪费的良好习惯”,“倒牛奶”式浪费显然已经违法,违法就要有所处罚。目前,对个人浪费行为的处罚主要体现在餐馆就餐,处罚形式是收取厨余垃圾处理费;对影视节目,主要针对宣扬暴饮暴食等行为,处罚形式是罚款或暂停业务。但面对“倒牛奶”式新型浪费,显然不能止于停播涉事综艺节目,如何进一步织密法律之网、拿出有力的举措,需要各地在执行反食品浪费法过程中不断探索,完善法律的具体执行细则。
“倒牛奶”式浪费也再次警示,节目制作方也好,品牌赞助商也罢,无论什么类型的节目、无论什么形式的营销,都应具有导向意识、法律意识,切莫逾越雷池。至于各路粉丝,虽然为偶像“打投”是个人的自由,但方式方法也当守住法律的边界,绝不能站在公序良俗甚至国家法律的对立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