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司法局推出司法鉴定 “我为群众办实事”十二项服务举措
为推进司法鉴定行业专项治理活动与便民、助企、惠民、促和、关爱“五大行动”的有机结合,市司法局推出以优化政务服务、净化执业环境、提升服务质效、完善治理体系、满足群众需求为主要内容的司法鉴定“我为群众办实事”十二项民生实事,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鉴定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推行行政许可“便捷办”服务。对个人未因故意犯罪或职务过失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证明、个人未受过开除公职处分的证明、法人或组织的资产数额证明,推行司法鉴定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申请人可以自主选择采用告知承诺代替证明。
提高行政许可“快速办”效能。推行100%网上申报审批,将行政许可的审批时限缩减至法定时限的30%。明确司法鉴定专家评审时限,对符合申请条件的机构,自申请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完成专家现场能力考核;新申请司法鉴定资质的法人或者组织、申请增加执业范围的司法鉴定机构,其相关业务领域通过司法鉴定认证认可的,自申请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完成专家现场评审。
推进管理服务信息化建设。优化12348重庆法网“重庆市司法鉴定管理服务系统”功能设计,推行司法鉴定业务数据与政法系统、行政执法单位、行业部门的信息系统对接,逐步实现行政审批、鉴定意见使用、执业情况等数据信息的并联共享,2021年6月底前实现司法鉴定意见书赋码管理,2021年12月底前实行司法鉴定电子证照广泛应用,方便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查询了解。
做实司法鉴定优质化服务。建立健全司法鉴定法律援助工作机制,规范实施程序,落实经费保障,切实保障特殊群体的基本公共法律服务权益,开通绿色通道,为符合减、免费用条件的申请人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鉴定服务,做到应援尽援、应援优援。提供便利服务,对老、弱、病、残、孕及行动不便的当事人,实行电话预约,上门办理司法鉴定业务;对不方便现场领取司法鉴定意见书的当事人,代为办理邮寄或直接送达。
完善政务信息公开机制。司法鉴定机构主动公示机构、司法鉴定人、收费标准、鉴定流程、监督电话等相关信息,司法行政机关主动公示行政审批、“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及执业监管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增强司法鉴定服务透明度。
推动建立“鉴调对接”机制。推动建立司法鉴定机构和人民调解组织的协同机制,充分发挥司法鉴定在推进基层社会治理中的技术优势,选派司法鉴定专家参与人民调解,为化解矛盾纠纷提供专业知识服务;推动建立涉鉴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和司法鉴定人维权中心,依法化解涉及司法鉴定活动的矛盾纠纷。
持续提升鉴定服务能力。有序发展服务民生、服务高质量发展、诉讼急需的司法鉴定机构,更好地适应办案机关和人民群众的鉴定需求。积极参与打造西部(重庆)法治科技园,推动西部司法鉴定高地建设。推进成渝两地司法鉴定交流与合作,引导司法鉴定人合理流动和高效聚集,增强协同创新发展能力,努力把成渝地区打造成为具有全国影响力的司法鉴定中心。
着力提升鉴定质量效率。夯实基础设施建设,2021年底前,制定司法鉴定基础建设行业指引,推进司法鉴定机构实现场所自有、仪器设备自备。推进重点实验室建设,到2023年底,培育发展重点实验室8家左右,其中法医类不少于4家。强化第三方能力评价结果运用,确保司法鉴定机构业务与资质相符、司法鉴定人岗位与能力相适。
主动融入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持续推进司法鉴定机构进驻区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或者设立服务窗口,到2021年底实现全覆盖。鼓励高资质高水平司法鉴定机构通过设立分支机构、开展技术指导等方式,积极参与、扶持边远地区司法鉴定。
助力生态文明建设。持续推进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规模化、规范化、专业化发展,推动深度参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和环境行政执法、环境资源审判等活动,引导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积极参与检察机关公益诉讼,为绿色发展、创新发展、协调发展提供坚实的专业技术支撑。
强化司法鉴定执业监管。推进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在司法鉴定行业全覆盖。褒扬诚信、惩戒失信,将规范化建设、认证认可、能力验证、教育培训、执业考评、奖励惩处等纳入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诚信执业记录,并向社会公示。加强与办案单位的衔接,健全司法鉴定行政处罚的信息通报、结果使用机制,倒逼司法鉴定人和司法鉴定机构规范行为、依法执业。
不断提高公众对司法鉴定的知晓度。结合“八五”普法,深入开展司法鉴定法律法规、政策措施及程序规范的宣传活动。开展司法鉴定开放日活动,让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走进司法鉴定、了解司法鉴定。充分运用“重庆司法”、微信公众号、12348法网等媒体,适时邀请鉴定专家在线答疑,引导人民群众依法维权、表达诉求。编发司法鉴定典型案例,及时回应社会和群众关切,通过释法明理和政策引导,使司法鉴定更接地气、更有人气、更具底气。
原文链接:http://sfj.cq.gov.cn/sy_243/bmdt/202105/t20210510_926039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