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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属监狱、戒毒单位2021年度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体检安排

时间:2019-11-13 来源:河北省司法厅 作者:佚名 浏览量:

  

  根据《河北省2021年度公务员录用省市县乡四级联考公告》要求,现将报考省属监狱、戒毒单位2021年度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体检安排通知如下:

  一、体检时间及地点

  (一)时间:2021年5月15日上午7时集合。

  (二)集合地点:河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石家庄校区)操场,石家庄市工农路与城角街交口东行100米路南。

  二、体检标准

  (一)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

  (二)人社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关于人民警察职位体检要求。

  三、体检注意事项

  (一)体检前三天,要注意饮食,不要吃过多油腻、不易消化的食物,不饮酒,不要吃对肝、肾功能有损害的药物。

  (二)体检前一天晚上22:00以后应禁食、禁水,体检当日保持空腹。

  (三)考生携带身份证、面试通知单。

  (四)体检费用由医院按照标准统一收取。

  四、疫情防控须知

  (一)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参加公务员录用体检的考生须出示“河北健康码”,健康码为绿码且健康状况正常,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可参加体检。

  (二)审核前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含风险等级调整为低风险未满14天的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的考生,“河北健康码”为绿码的,如无发热、干咳等体征症状的,须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参加体检;如有发热、干咳等体征症状的,须提供考前7天内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参加体检。“河北健康码”为红码或黄码的,要按照防疫有关要求配合进行隔离医学观察或隔离治疗。

  (三)仍在隔离治疗期或集中隔离观察期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密切接触者,以及审核前14天内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史的考生,按照防疫有关要求配合进行隔离医学观察或隔离治疗。此类人员可与公布的咨询电话联系。

  (四)考生进入集合地点后,需全程佩戴符合防护要求的口罩。体检当天,若考生在进入体检或体检过程中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立即采取隔离措施或者送往定点医院进行医治。

  五、纪律要求

  (一)体检过程中,考生有隐瞒病史、冒名顶替、弄虚作假、涂改资料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按照有关规定取消录用。同时,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违纪事实,依据有关规定决定是否给予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二)按规定,体检封闭进行,体检考生必须服从管理,不得携带任何通讯工具,不得有其他人员陪同。对于体检舞弊者,取消录用资格。

  咨询电话:

  监狱单位:0311-88607747;省属戒毒单位:13582031812

  责任编辑:赵文强


原文链接:http://sft.hebei.gov.cn/system/2021/05/12/03009324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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