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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严禁代理销售“小产权房”

时间:2019-11-13 来源:本网 作者:佚名 浏览量:

  深圳市龙华区住建局近日发布 《关于禁止代理销售“小产权房”的通知》。该通知称,为规范房地产市场交易秩序,严厉打击非法销售、买卖“小产权房”行为,各房地产中介机构、从业人员应依法依规开展经纪活动,不得代理销售“小产权房”,不得为“小产权房”交易提供经纪服务。

  据住房与建设法制调研中心了解,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办理相关证件,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房子本身并没有大家所认同的产权,或者说只有部分产权。

  从这里可以看出两点。第一、小产权房的监管,重点是监管中介机构和中介人员,相关经纪业务和服务必须停止。若可以在此类渠道上进行管控,那么就可以减少甚至终止小产权房的交易。第二、后续专项整治工作将继续,这是后续购房者所需要注意的内容。从实际过程看,一些购房者需要理性看待此类项目,不能触碰红线和有侥幸心理。

  此次政策进一步说明,在政策严管的时候,深圳依然出现了一些钻政策漏洞的现象,自然是需要严管的。尤其是此类小产权房,或者一些农民房、大棚房等,其往往成为监管的真空地带。对于此类领域的房产项目进行严管,能够防范各类侥幸心理出现,有助于真正规范市场交易,进而严肃购房纪律。

  而这样也可以减少此类房产的转让和倒腾,防范各类吃差价的现象,能够进一步落实房住不炒的导向,对于稳定市场预期等有积极的作用。对于全国其他城市来说,相关项目的交易也需要纳入监管,只有这样才能真正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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