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期食品也要坚守食品安全底线
《反食品浪费法》颁布已有半个月的时间,其中提到,食品经营者应当对临近保质期的食品分类管理,作特别标示或者集中陈列出售。以往,临期食品的处理是不少商家面临的难题,如今这些临期食品不但不愁销,还受到越来越多年轻人的青睐。
临期食品不是过期食品,而是保质期限临近,商家为了避免临期食品过期,通过低价促销的商品。将临期食品打折销售,商家减轻了库存积压,而消费者也能够以较低的价格购买到尚未过期的产品。让消费者与商家实现“共赢”,正是促进临期食品做成热门生意的动力所在。
有市场是好事,但临期食品毕竟接近保质期,如何保障食品安全是头等大事。2012年1月27日,国家工商总局发文明确要求,食品经营者对即将过期的食品应向消费者作出醒目提示,《反食品浪费法》同样做出了类似要求。由此而言,商家应该担负起主体责任,对于到了保质期临界期限的食品,需要告知顾客并单独出售。
从监管角度来讲,既要监管临期食品销售行为的合法合规性,也应依法查处销售过期食品、使用过期食品再次生产加工食品,或是通过更改生产日期、保质期、改换包装等方式销售过期食品等违法行为。不容忽视的是,目前对于临期食品的流通还没有出台细则,相关部门应该进一步完善规范企业促销活动,不仅能够避免浪费,同时也保障了消费者的权益。
对消费者而言,也要科学理性消费,不能为了便宜而超量购买临期食品。购买临期商品时,要留心商品的保存条件是否和标签上描述的一致,同时还应注意留存消费凭据,以便于事后维权。
数据显示,2020年,我国零食行业总产值规模接近3万亿元。此外,我国每年还进口大量的海外食品,按每年1%的库存沉淀计算,临期食品的市场规模至少在百亿以上。面对如此庞大的市场,国家相关部门有必要完善监管举措,行业自身也应加强自律,共同守好临期食品的安全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