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司法厅2021年定向部分重点高校选调优秀毕业生调剂评审公告
贵州省2021年定向部分重点高校选调优秀毕业生已进入签约环节,贵州省司法厅职位因报考人数未满,现需公开进行调剂补充选调人选。根据《贵州省2021年定向部分重点高校选调优秀毕业生公告》《贵州省2021年定向部分重点高校选调优秀毕业生调剂公告(三)》等要求,为做好贵州省司法厅2021年定向部分重点高校选调优秀毕业生调剂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调剂职位
贵州省司法厅定向部分重点高校选调优秀毕业生空缺职位2个4人。详见《贵州省司法厅2021年定向部分重点高校选调优秀毕业生调剂职位表》(附件1)。
二、调剂范围和条件
(一)报考贵州省2021年定向部分重点高校选调优秀毕业生职位,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且未进入签约环节的考生,可申请参加调剂。
(二)申请调剂的考生须符合《贵州省2021年定向部分重点高校选调优秀毕业生公告》规定的选调条件。
已签约或进入签约环节后自愿放弃的考生不得参加调剂。
三、调剂原则及办法
(一)申请调剂的考生根据职位要求,每人只能申请1个职位调剂,已进入签约环节人员不得参加调剂。
(二)贵州省司法厅2021年定向部分重点高校选调优秀毕业生第三轮调剂工作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从报名调剂到贵州省司法厅空缺职位且符合调剂报名条件的考生中,按照空缺职位计划数与报名人数1:3比例以内,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调剂评审对象。
四、评审方式
本次调剂评审采取资料评审方式进行,评审分值为100分。综合分析考生笔试成绩、学历学位层次、岗位需求、能力素质及受奖励情况等确定进入签约环节人选。其中,本次选调报名和调剂报名均报考贵州省司法厅职位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一)调剂报名。邮箱报名。报名人员于2021年5月20日—5月24日上午8:00前需将以下资料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指定工作邮箱(sfjxrjk@163.com)。
1.《贵州省司法厅2021年定向部分重点高校选调优秀毕业生调剂报名表》(附件2);
2.《贵州省2021年定向部分重点高校选调优秀毕业生推荐表》(附件3)。
(二)资格审核。
选调机关在报名结束后24小时之内对考生提交的调剂申请资料进行审核,并将初审结果已邮件的形式告知考生。
(三)确定评审对象。
根据上述调剂原则与办法,达到调剂职位计划1:1以上、1:3以内比例直接确定调剂评审对象。调剂评审对象即为资料评审对象。
申请调剂的考生仅达到调剂职位计划1:1比例的,不再作为资料评审对象,由省司法厅结合用人需求和考生学历学位层次、所学专业、笔试成绩、岗位需求等方面情况,研究后确定进入签约环节人员。
(四)资料评审。
资料评审在报名结束后由省司法厅组织实施。
五、相关事宜
(一)签约人员按照评审成绩的顺序,以职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若同一职位考生评审成绩出现并列,优先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进入签约环节,笔试成绩相同的按照学历学位层次从高到低进入签约环节,学历学位层次相同的结合所学专业、岗位需求等进行综合分析确定进入签约环节人选。
(二)贵州省司法厅定向部分重点高校选调优秀毕业生资料评审、确定签约人员、体能测试、体检(人民警察职位要求)、考察等选调信息将在贵州省司法厅官网上进行公布,请各位考生及时查阅公告,认真阅读,熟悉有关标准、程序和要求,并保持通讯畅通。若因联系电话号码不准确或联系不上、短信信息接收失败或关注不及时延误评审的,后果自负。
六、纪律监督
评审工作接受同级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
监督电话:0851—84720768;
咨询电话:0851—83847801。
附件:
附件1:贵州省司法厅2021年定向部分重点高校选调优秀毕业生调剂职位表.xlsx
附件2:贵州省司法厅2021年定向部分重点高校选调优秀毕业生第三轮调剂报名表.doc
附件3:贵州省2021年定向部分重点高校选调优秀毕业生推荐表.doc
贵州省司法厅
2021年5月20日
原文链接:http://sft.guizhou.gov.cn/xwzx_97/gggs/202105/t20210520_6818193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