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政策法规网!
政策法规网

首页

当前所在:网站首页> 科普宣教 >正文

亳州市明确“五个要求”部署开展民法典宣传月活动

时间:2019-11-13 来源:安徽省司法厅 作者:佚名 浏览量:

  为全面开展民法典宣传月活动,亳州市司法局、市法宣办下发通知,明确五个要求,全面部署民法典宣传学习工作。

  一是要求各单位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法典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民法典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组织专题学习,推动各级领导干部准确把握、深刻理解民法典的编撰背景、重要意义和立法特色等,带头严格遵守民法典,明确自身行为和活动的范围、界限,带头宣传、推进、保障民法典实施。

  二是要求各单位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结合部门职责,把民法典宣传融入法治实践全过程,采取有针对性、时效性的宣传方式,在宣传月期间组织开展一次民法典和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活动。落实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以案释法制度,结合工作实际,分众化、对象化为机关工作人员、服务对象等开展民法典宣传培训。

  三是要求市民法典普法讲师团成员、法律服务工作者等开展民法典普法宣讲活动。重点聚焦民法典总则编和各分编需要把握好的核心要义和重点问题,阐释好民法典关于民事活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等基本原则,关于坚持主体平等、保护财产权利、便利交易流转、维护人格尊严、促进家庭和谐、追究侵权责任等基本要求,阐释好民法典一系列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

  四是要求教育部门将民法典宣传作为全市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的重要内容,创作一批适用于中小学民法典教育教学的微课程、视频及配套课件、教案等,组织中小学生开展一次民法典主题班会、一次民法典晨读活动、一次民法典征文或者演讲活动、一次模拟法庭活动、一篇民法典学习感言或手抄报等“五个一”活动。结合实际,在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开设民法典专区,切实增强学生法治体验;

  五是要求各主要宣传媒体落实媒体公益普法责任,开辟专刊、专栏,组织民法典专题宣传报道。各单位利用网站、两微一端和普法新媒体矩阵,制作、播发民法典宣传内容;积极组织参加全国普法办举办的网上民法典有奖竞答活动。


原文链接:http://sft.ah.gov.cn/zhzx/pfxc/55686201.html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政策法规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国信涉农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政策法规网 www.zcfgw.org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69940054,010-80447989,监督电话:17276752290,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huanbaofzxczx@163.com  客服QQ:2834255374 通联QQ:34047331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