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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律师使用执法司法办案业务协同系统平安吉林政法服务号的通知

时间:2019-11-13 来源:吉林省司法厅 作者:佚名 浏览量:

  

  吉司办发〔2021〕63号

  关于律师使用执法司法办案业务协同系统

  平安吉林政法服务号的通知

  

  各市(州)司法局,梅河口市司法局,省律师协会:

  为了进一步充分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在律师办理刑事辩护业务中提供更加便利快捷的工作条件,经我厅与省委政法委多次研究会商,在省委政法委执法司法办案业务协同系统中新建了“刑事案件办理满意度评价”“律师网上预约会见”“刑事案件办理进度查询”功能模块。自5月25日起,我省律师可以通过微信搜索并关注公众号“平安吉林政法服务号”中“吉林省政法服务中心”小程序(以下简称小程序)使用该功能。现就我省律师使用小程序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使用范围

  在吉林省律师综合管理系统中已经完善信息且在吉事办APP中生成律师电子证照的律师。

  二、功能介绍

  辩护律师可以通过小程序预约在看守所和监狱会见今年3月以后在押人员,查询3月以后本人辩护的刑事案件进展情况,在刑事案件判决生效后对案件办理情况进行评价。

  律师在小程序中完成手机号授权登陆、实名认证、完善个人信息后即可使用。具体使用方法见附件。

  三、使用要求

  1.辩护律师应当按照小程序要求如实填写、上传有关信息和材料。

  2.只有建立委托关系的律师才能在上传相关委托手续后,通过小程序实名查询该刑事案件的进展。解除委托手续后,应当及时在小程序中与该刑事案件解除绑定关系;不得提供虚假材料、伪造委托手续查询无委托关系的案件。

  3.辩护律师查询刑事案件的进展,需要在小程序内填写犯罪嫌疑人姓名、嫌疑人身份证号、拘留证号。

  4.在案件判决生效后,最后的辩护律师应当在小程序“刑事案件办理进度查询”功能中对案件全部阶段的办案人员进行评价,一案一评。该评价为实名评价,请辩护律师务必全面、客观、真实进行评价。政法机关对评价人及评价内容保密。

  5.律师利用小程序预约会见,申请人与会见人必须一致。

  6.律师利用小程序预约会见不影响线下申请会见,但是鼓励辩护律师使用小程序预约会见。

  7.特殊案件、涉密案件等按照规定需要审批的案件,不能通过小程序预约会见。

  8.律师通过小程序选择预约会见时间,以半小时为单位,同一天内、同一看守所、会见同一犯罪嫌疑人,最多可以预约两次,最多可以连续会见一小时;在同一看守所不同时段可以预约会见多名犯罪嫌疑人;同一天上、下午可以在不同看守所分别预约会见。

  9.辩护律师应当遵守预约时间,提前履行相关手续,按时到达会见室,会见时长不能超出预约时间,否则会影响其他律师的预约会见。预计会见时长超过1小时的,或者预约会见时间结束确实需要继续会见的,可以通过线下途径申请会见。

  10.律师在看守所或监狱会见在押人员时,应当遵守会见规定、服从羁押场所工作人员安排。

  11.小程序建立黑名单制度。律师预约会见审批同意后,不能随意取消会见。律师当月取消会见超过5次,将被冻结预约会见功能30日,并被通报主管司法行政机关。

  使用过程中如果发现问题,请及时在吉林省律师综合管理系统QQ群中向厅律师工作处反映。

  一群:796615879(省直、长春)

  二群:1097134187(其他市、州)

  三群:1097592781(公职、公司律师,法援律师)

  四群:647165093(前三个QQ群满时的备用群)

  

  附件:

  1.政法协同平台微信公众号案件查询用户手册

  2.政法协同平台微信公众号会见申请用户手册

  

  

  

  

  吉林省司法厅

  2021年5月26日


原文链接:http://sft.jl.gov.cn/zwgk_158944/gsgg/202105/t20210527_808435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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