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法援纾困解难 高效便民惠民
围绕群众法治需求,各区法律援助中心探索便民惠民服务举措,立足公益,应援尽援,解决百姓“急难愁盼”问题,用实际行动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
一、局长“走流程”,便民“加速度”。
“叮咚”,通州区法援中心主任收到通州区司法局局长张琴琴的一条微信。原来是一位想申请法律援助的群众被卡在了“资格证明盖章”的关键环节,几经转折,事情最终反映至区司法局局长处。张琴琴得知后立即通知法援中心了解有关情况,解决群众难题。
经济困难,盖章“卡壳”。这位群众原系北京市其他区居民,后迁入通州区某镇,居住房产系其子所有,因再婚后子女赡养问题欲提请法律援助。由于当事人后迁入通州区,当地镇政府不了解他的实际经济状况,对其经济困难证明没有轻易盖章。
法援中心将了解到的情况迅速反馈。“这种情况多不多?请法援中心马上研究一下,帮助百姓解决这种困难。”张琴琴对法援中心提出要求。经过调研了解到,盖章难问题在通州城区街道和个别乡镇仍然存在,虽然涉及申请数量不多,但对百姓申请援助确实造成了一定影响。
找出症结,拿出办法。法援中心立即召开分析会,找出问题症结:一是镇政府中心、重点工作较多,难以准确了解每名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实工作难度大;二是盖章程序复杂,给当事人申请援助带来诸多不便,与公共法律服务倡导“最多跑一趟”服务目标不符;三是耗时较长,增加当事人的诉讼成本,与为特殊群体提供法律援助宗旨相悖。
结合实践,法援中心提出解决办法:第一,当事人可以由镇民政部门出具证明;第二,享受低保和重度残疾等人员,持低保证或重度残疾等证明就可以替代经济状况证明;第三,拟推行法律援助经济状况证明告知承诺制,选择承诺制申请援助的当事人,由法律援助机构进行核实。
简化流程,高效为民。听取分析汇报后,张琴琴直接与镇政府人员进行沟通,并要求法援中心及时通知到属地。当天,这位申请人顺利拿到经济状况证明,在法援中心办理了援助申请手续。
事后,通州区司法局及时制定《关于简化申请法律援助经济状况证明的通知》,向各乡镇、街道发送,明确申请人持有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或者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农村特困户救助证等材料的,可直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以来,通州区司法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入基层了解群众需求,不断推出便民利民举措。目前,通州区司法局已制定为民办实事10项方案,并陆续开展“我当法律服务员”“开门纳谏 回应民声”政务服务开放日等系列活动。
二、法律援助暖人心,公益坚守十二年。
他从2008年10月起便加入了社区公益法律服务团队,至今处理法律援助案件百余件,接待来访群众法律咨询年平均2000人次。他就是2020年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个人赵常民律师。
为民维权解民忧。2020年初,某酒店主管李女士接到用人单位通知,被无故辞退,后多次与单位沟通无果,申请仲裁也被驳回。正一筹莫展时,她遇到了正在社区普法的赵常民。了解情况后,赵常民耐心地向李女士解释相关法律法规,指导她申请法律援助,向仲裁委调取案卷,整理微信截图等证据材料,撰写代理意见。最终在法院的主持下双方同意调解,李女士很快拿到补偿款。
公益服务进社区。赵常民曾任西城区什刹海街道办事处公益法律服务室的“特邀调解员”,日常律所工作之余,他经常深入社区,为社区居民公益授课,开展普法宣传,将法律知识送到群众身边。在西城区,像赵常民这样献身公益法律援助服务事业的人有很多。2020年西城区社区法律顾问共提供法律咨询服务2万余人次,参与调解纠纷500余次。西城区司法局还对担任社区法律顾问的律师们进行打分评价,并建立公开制度,以保障服务品质。
原文链接:http://sfj.beijing.gov.cn/sfj/sfdt/ywdt82/flfw93/11000947/inde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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