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司法厅关于山东省禁毒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情况的公示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评选表彰山东省禁毒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鲁人社字〔2021〕69号)要求,经逐级评选推荐,有关单位审核,厅党委研究同意,拟推荐省司法厅戒毒管理处等3个集体为先进集体,省鲁中强制隔离戒毒所康复训练中心主任、二级警长唐磊等7人为先进个人。
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接受监督,现将拟推荐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6月9日至6月16日。公示期内,如对推荐对象有异议,请以电话、传真、信函等方式向省司法厅政治部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的材料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署实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山东省司法厅政治部(办公楼701房间)
邮寄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15743号
邮政编码:250014
联系电话:0531-82923049
附件:拟推荐对象名单
山东省司法厅
2021年6月8日
附件
拟推荐对象名单
一、先进集体候选对象
省司法厅戒毒管理处
省鲁中强制隔离戒毒所
青岛市强制隔离戒毒所
二、先进个人候选对象
唐 磊 省鲁中强制隔离戒毒所康复训练中心主任、二级警长
韩万亨 省济东强制隔离戒毒所所政管理科副科长
钟 新 省女子强制隔离戒毒所所政管理科(诊断评估中心)科长(主任)、一级警长
林月珍 省戒毒监测治疗所所政管理科(诊断评估中心)科长、一级警长
刘剑峰 淄博市强制隔离戒毒所所政管理科副科长、三级警长
孙光灿 枣庄市强制隔离戒毒所教育矫治科科长
于海东 烟台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强戒二大队大队长、一级警长
原文链接:http://sft.shandong.gov.cn/articles/ch04163/202106/966aa920-fbd9-43ef-84f5-5195edc42566.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