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市2021年市政府规章制定计划发布
时间:2019-11-13
来源:安徽省司法厅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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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立法法》关于设区的市立法权限规定,在广泛征求意见和立项论证的基础上,经阜阳市委、市政府同意,5月31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2021年市政府规章制定计划。
实施类项目《阜阳市爱国卫生管理办法》和调研类项目《阜阳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办法》被列入本年度规章制定计划。
原文链接:http://sft.ah.gov.cn/zhzx/qmyfzs/5571007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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